本报青岛9月16日电(记者丁先明)记者日前从山东省青岛市教育局获悉,青岛首批35所局属学校48名校长将摘掉官帽,破除以往处级、副处级、科级的官衔,推行校长职级制。
9月11日,青岛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王金生在参加网络访谈时表示,青岛市教育局今年开始取消中小学校干部的行政级别,推行校长职级制,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教育干部。对学校的校长、校领导的评价中,已引进社会中介机构征求学生、家长和教师的意见。
记者了解到,校长选拔采用民主推荐和公开竞争上岗等多种方式,校长职级共分4级10档,即特级校长、高级校长(一、二、三档)、中级校长(一、二、三档)、初级校长(一、二、三档)。特级校长数量控制在全市中小学校长总人数的2%以内,并兼顾各级各类教育和城乡学校。
青岛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在目前的行政化管理体制中,选拔培养一名好校长并非易事。一是校长有多个“婆家”。由于实行按行政级别管理,出现了同是学校的校长,其选拔任用管理权限分别归属组织、人社和教育等不同部门,选拔侧重点、选拔标准不尽相同。二是校长有序流动遇到“门槛”。由于校长级别、管辖权不同,不同级别校长之间难以做到及时调整和定期流动,对教育管理造成了较大限制。另外,由于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校长到一定年龄要“退二线”,有的区市校长刚过50岁,就要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离岗待退”,而这个年龄段往往是一个校长事业出彩的“黄金时期”,过早离岗,显然与教育型校长的培养不相适应。
王金生表示,校长职级制改革并非一下子全面铺开,而是先选择青岛市教育局局属学校和崂山区开始试点。其中,48名局属学校校长职级评审已经结束,近期将公布结果。
据悉,在职级制下,校长的一个聘期为3年,在一所学校连续任职满两个聘期应交流,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聘期。校长在聘期内实行学年度考核和聘任期满考核。同时将实行校长试用期制度和校长职级工资制度,特别优秀的校长工作可突破退休年龄,高级校长离岗不得低于55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