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天津9月21日电(记者张国)很多企业司空见惯的“绩效考评”,现在要在天津市党政机关内实施。连日来,天津市委、市政府公布了3份详细的绩效考评工作实施方案,而接受考评的对象,就是市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区县党委、政府,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群众团体,以及市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考评结果将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考评将按年度进行,评分实行百分制,采取指标考核、公众评议、过程评估、察访核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被考评单位的年度工作任务被分解为不同考核指标,指标考核得分占总分值的70%,公众评议得分占30%。
被考评单位的最终得分还须减掉扣分——绩效考评组将采取日常巡查和年终察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单位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并对绩效指标实现情况及考核数据进行核实验证。察访核验发现问题将予以扣分,扣分实行累计,察访核验最多扣5分。
公众评议由天津市统计局负责。市级党政机关的评议主体为500家企业负责人,300个街道(乡镇)、社区基层组织和200名区县领导班子成员。区县党委、政府的评议主体为100家区县所属企业和200名城乡居民。每个测评题目均设置“非常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太满意、不满意、不了解”6个选项。
根据最终得分,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4个等次。达到80分的为良好等次,60分~80分的为一般等次,不足60分的为较差等次。被考核单位一旦出现某些重大问题,考评等次也有可能被降低一级。这些情况包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因违纪违法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因决策严重失误、工作失职和管理监督不力,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滥用职权或者不作为、乱作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其他重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方面出现严重问题,被一票否决。
按照规则,考评结果为优秀、良好等次的部门将获得奖励。对评为较差或连续两年一般等次的部门,将对主要领导及领导班子进行问责。考评结果将作为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