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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25日 星期五
中青在线

北京一律师申请公开法院办公经费遭拒绝

《 中国青年报 》( 2013年10月25日   03 版)

    本报讯(实习生杨雪 记者李丽)10月23日,北京律师董正伟收到了财政部信息公开告知书。他申请公开的人民法院办公经费支出数据信息,被告知“属于国家秘密”,不予公开。

    今年9月4日,董正伟向财政部申请公开2011年和2012年全国行政事业收费、罚没收入金额和去向,以及法院诉讼费收入去向、办公经费支出信息。

    对于财政部拒绝公开法院办公经费做法,董正伟认为,这违背了事实和法律规定。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第四款规定,财政预算、决算报告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公开的政府信息。“全国人民法院的预算、决算、财务数据信息显然是财政预算、决算报告的一部分,应当公开。”董正伟表示,将对此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督促其公开法院办公经费信息。

    2011年4月,董正伟也曾向财政部申请公开相关信息,当时被告知诉讼费收入和支出没有勾连,相关数据信息没公开。

    在这一次的答复中,财政部公开了2011年和2012年中央本级诉讼费收入分别为0.68亿元和1.03亿元,而地方诉讼费收入分别为107.85亿元和132.94亿元。

    财政部答复称,法院诉讼费收入实行是“收支两条线”管理,诉讼费收入与人民法院的支出完全脱钩,各级法院履行职能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人民法院收取的诉讼费是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诉讼费收入按照规定上缴国库后,与其他缴入国库的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以及税收收入、依照规定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等共同形成财政收入,按照《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统筹用于经济建设支出、教科文卫事业发展等各项财政支出。

    至于全国行政事业收费和罚没收入金额及去向,财政部答复称,相关数据已在财政部网站主动公开,两项收入全额上缴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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