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那一代的爸爸们普遍年轻,我爸也不例外。我出生的时候,他还是个毛头小伙子,玩心很重,因此,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除了当我是儿子,还是很好的游戏伙伴。
除了爱玩,他还是个急脾气,在耐着性子每天给我打牛奶、洗尿布之后,我终于能稳稳当当地走路了。在他看来,这就是成长的标志,意味着可以去离家不远的郊区接触大自然。
农人晚归,风吹麦浪,即便在涉世未深的我的眼中,夕阳下的乡村,景色也甚是了得,而我爸爸,更是陶醉在田园风光里。他背着手站在田垄上,一直到很晚还不回家,我只能陪着他。
“爸爸,这是什么味道?”一阵风起,一股浓郁的气味飘到我的鼻子里。“沤过的大粪。”说罢,他又深深地吸了一鼻子,很享受的样子。
看他如此销魂,我也深深吸了一口气,父子俩沉浸在后味绵长的粪香中。
我们再去田野,就不光是闻大粪了,还捡树叶。之所以捡树叶,是因为我们养了几只兔子,树叶是饲料,之所以养兔子,按照我爸爸的说法:“给儿子玩的。”这是一个托词,因为他比我更爱动物。再后来,我们去农村,又增加了挖蚯蚓一项——他又养了几只小鸡。以后,又有其他小动物的加盟,一时间,我们家的小院子,鸡鸭遍地,猫狗横行。而他就蹲在太阳下,认真虔诚地剁鸡食,甩出一圈汗瓣儿。
“给儿子玩的。”这句话一撂,就没人说他不务正业了。
除了饲养宠物,作为上世纪80年代的文艺青年,我爸有更高的追求,那就是写作。遗憾的是,虽然多年笔耕不辍,最终发表的,也只有寥寥几篇,还是在厂报上。于是,他又把目光瞄准了我。
这一次,他要给我写书。我实在太小了,根本不识字,但这不是问题,他很贴心地将文本转化成漫画,而且是长篇连载。每天他都带着一卷白纸上班,晚上回家就给我讲解新作。他的画风变幻莫测,有时很清晰,有时潦草到难以辨认,这跟他的忙碌程度以及心情好坏有关。在连载了差不多一年之后,他已经接近枯竭,而我也真正爱上了阅读,开始自己找一些连环画看。
因为老见爸爸写东西,我便觉得这样很了不起,也一直以他为榜样。上小学五年级时,我的作文《我爱家乡的水蜜桃》受到老师表扬,精彩词句更是被浓圈密点。我把这篇大作呈上,希望得到他的肯定。结果他老人家随便看了一下,不置可否。我得承认,在写作上,他是个骄傲的人,连对自己的儿子,都不肯多加赞赏。
当然,情况也会发生逆转。也就两三年前,我还在杂志社。他写了一篇稿子,打电话问我,看看能不能发表。我仔细看了一下,觉得就写作而言,我已经比他强太多了,深思熟虑一番,我决定向他看齐,做一个骄傲的儿子。令人欣喜的是,如果能按照这个速度进化,我孙子说不定能拿个文学奖。
但是,仔细一想,就觉得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遥想当年,我爸陪我玩,目的很单纯,就是让儿子高高兴兴的,没想过升学、就业等很久远的事情,而现在呢?很少有家长会手绘漫画给孩子看。同事们的孩子,两岁不到就捧着iPhone,等他们再稍微懂事一点,又被塞进各种学习班。如果我有孩子,我能强大到让他无忧无虑地成长吗?很难讲。可以说,我爸提供给我的童年,我无法提供给我的孩子。游戏人间的往事,成为不可复制的绝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