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26日电(实习生苏孟迪 记者王梦婕)自称中央领导人秘书,以帮助被害人介绍工作和生意为名,充当“掮客”四载,非法获利30多万元——这是嫌犯王某的活动轨迹。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将王某批捕。
据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黄雁介绍,2009年,被害人李某通过朋友认识了王某。王某自称在中央办公厅工作,现在是中央领导人秘书。李某听了不敢小看,多次请王某吃饭,两人渐渐熟悉。一次聊天时,王某说可以把李某的儿子送进某部委做公务员,但要给那边的领导5万元礼金,认为很“划算”的李某,很快给了王某5万元让其“运作”。一个月后,王某却称“那边换了主管领导”。
其间,王某还曾说起,自己认识军队的一位领导。李某家做柴油生意,觉得“军队一些装备肯定需要柴油”,就让王某帮忙联系。几天后,王某称军队要在李某这里购进1万吨柴油,但示意李某“要给那边的主管领导好处费”。于是,李某照王某所说准备了20万元现金,放在一个纸箱子里交给了他。
据检方介绍,王某多次以各种理由找李先生要钱,李某虽有怀疑,但想到已经给了王某这么多钱,怕前功尽弃,只得一一兑现。后来,李某提出想见王某所谓的这些“领导”,可王某百般推脱,连联系柴油交易、为其儿子找工作的事也一拖再拖。2012年年底,李先生因联系不上王某,终于向警方报案。
据警方调查,王某并不是什么领导人的秘书,甚至连工作都没有。他向李先生说的一切都是虚构的,目的仅仅是为了骗钱维持生活。
“在我接触的案件中,‘冒充官员、军官诈骗’是诈骗案中比较多发的一种,因为这种诈骗的成功率较高。”黄雁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大家心中普遍存在‘办事需要找关系’的想法,骗子正是利用了这种心理,才屡屡得逞。”
黄雁还总结了“冒充官员型”骗子的四大典型特点:一是诈骗者的年龄较大,普遍在四五十岁左右,以男性居多;二是号称自己有一些层级较高的社会关系或亲戚,能够熟练说出官员的名字;三是诈骗者的行为举止通常不俗,有一定“官派”样子;四是不会让被害人亲自见到所谓的“高官”。
检察官提示,这类骗局中,不法分子大都多次行骗,而被害人也总是屡次上当。“主要由于被害人被骗走了第一笔钱后,会担心如果拒绝对方要求,之前被许诺的事也可能办不成了,在这种心理作祟下,就会不断地掏钱,被不法分子牵着鼻子走向一个‘虚构的美好蓝图’。”
“官员的不少基本信息,其实都可以从网络等公开渠道上查到,所以遇到这种吹嘘自己认识高干或领导的人,请大家留个心眼儿。此外,目前从中央到地方、自上而下的反腐力度很大,对领导干部的纪律要求很严格,所谓的‘非正常渠道’大多是不可信的。所以希望民众不要过度迷恋权力,更不要相信所谓的旁门歪道。”黄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