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闵萧 记者陈强)近日,福建省政府制定出台《福建省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对考核的原则、对象、内容、方式、结果运用等考核要素作了明确规定,此举有助于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进一步健全了消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
新出台的考核办法要求各级政府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落实消防安全“一岗双责”制度。每年年初由省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结合工作实际,向各设区市和省直有关职能部门下达年度消防工作责任目标,适时组织督查、开展考评。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逐项分解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