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块折磨了李华府19年的心病。
19年来,他和家人在自家的房子里进进出出,做生意,过日子。他家屋子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郫县犀浦镇繁华的街边,一楼铺面的生意总是不错。即便如此,李华府总感觉不踏实,害怕所有一切会突然之间离他而去。
这种不安开始于19年前。那一年,他脚下这块土地变成别人的了。而此后19年里,他奔走呼号,唯一的愿望就是重新获得原本属于自己的权利。
花18万“赎”回宅基地
1992年,当时郫县犀浦镇犀池村六社的农民李华府靠泥瓦匠手艺,在镇子里给乡邻修房砌灶。他的妻子则在家里开作坊制香肠肠衣。李家的小日子过得还算红火。
那年,他的台胞舅父邹育才回乡探亲。在舅父的帮助下,他得到当地政府的批准拆除自家原有的旧平房,在原来的宅基地上新建了一栋两层楼的住房。
据他说,这座占地面积450平方米的两层楼房是当时全村最漂亮的房子。
1994年,郫县政府招商引资,深圳商人杨塞新来到郫县,组建了成都蛇口泰山责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山公司)以及成都世界乐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界乐园公司)。包括李华府家所在地在内,共4.7万余平方米的土地被政府统一征收划拨给泰山公司开发运作。政府则按每人70平方米的标准在村子的东边重新分配了宅基地。
李华府对这样的安排并不满意。“楼房按每平方米170元左右补偿”,而他觉得自己的房子造价高,按照这个标准损失太大。况且,房子新盖才两年,“还没好好住过”。就这样,李华府硬是熬着没拆自家的房子。
他反反复复找各级部门,希望能保住他的房子。加上台胞舅父的帮助,当地政府同意李华府与泰山公司就住宅的拆迁以及住宅土地的使用问题进行协商。
1997年1月6日,双方达成协议。“泰山公司同意将占用李华府家的宅基0.7亩(约450平方米)土地,总共作价18万元,转让给李华府。”李华府先期支付泰山公司13万元,协议约定,“余款将待李华府将国有土地使用证办毕时,当日即向蛇口泰山付清”。
尽管李华府多掏了18万元钱,但他庆幸保住了自家的房和地。
然而,土地的手续久拖未决。对此,泰山公司的说法是,当时公司与郫县政府产生了纠纷。这一纠纷影响了国土证的办理。
这一拖就是10年。
法院错将土地赔偿给了别人
2007年,泰山公司终于传来好消息,“土地证可以办了”。
当年3月,满心欢喜的李华府同泰山公司的人一道,来到郫县国土局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就在这时,一盆冷水从天而降。他们被告知,李家那45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已经到了一家名为成都万利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利达公司)的企业名下。
原来这和泰山公司与当时中国工商银行郫县支行的借款纠纷有关。2000年,世界乐园公司因不能偿还中国工商银行郫县支行的一笔到期贷款,被对方告上法庭。几番诉讼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以泰山公司的单身宿舍、练功房及2572.37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来抵偿其310万元的债务。
裁决中提到的土地紧挨着李家所在的土地。这场原本与李家无关的官司,却因为法院一纸裁定发生了变化。2002年3月,成都中院发出了(2001)成执字281-1号民事裁定书,这份裁定书把原先不在范围内的李家所在的45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一并抵偿给了工商银行郫县支行。
就在当时,万利达公司看上了泰山公司的土地。2002年11月27日,泰山公司、工商银行郫县支行以及万利达公司达成协议,将法院裁定给工行的土地转让给万利达公司。值得玩味的是,同日,成都中院又发出了281-2号民事裁定书,一并发出的还有给郫县国土局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正是依据这两份文件,李家所在的450平方米的土地被国土部门执行。然而,两份裁定书并未送达泰山公司,也就是说,泰山公司并不知道450平方米的土地将被一并用以抵偿。
2002年12月3日,郫县国土局依据成都市中院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为万利达公司办理了土地使用证。直到5年后,李华府和泰山公司才得知此事。原以为“复得”的土地,就这样又离他而去。
法院纠错“时空混乱”
李华府和泰山公司随后向成都中院提请执行监督。
就在同年,当初做出裁定的执行法官田刚因在他案中收受贿赂而被法办。在此背景下,2007年10月23日,成都中院做出民事裁定,称增加的用以抵偿的450平方米土地并未经执行人同意,超出了当事人协议抵偿的范围。据此撤销了281-1、281-2号民事裁定书。
李华府对这一结果喜出望外,他觉得有了这个判决,地就能回来了。然而之后的进展,出乎他的预料。
法院裁定之后,作为被执行人的泰山公司向成都中院递交执行回转申请书,请求返还45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申请没有得到回复。此后,无论是李华府还是泰山公司向法院递交申请,都如同石沉大海。
僵局直到2008年7月才被打破。成都中院执行局做出(2008)成执字第93-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认为,虽然281-1和281-2号裁定已被撤销,“但根据万利达公司与工行西部园区支行(原工行郫县支行)所签订《转让协议》约定内容,以及万利达公司已支付对价款和已完成《转让协议书》涉及土地过户的事实,应认定万利达公司系善意取得的第三人。”裁定要求由工商银行执行回转,向泰山公司返还14.292万元。可李华府要的是地。根据这份裁定,到头来,这块地还是万利达公司的。
原以为柳暗花明的李家几乎穷途末路。李家觉得,政府是一心想把土地给开发商。随着当地经济的发展,地价也是水涨船高。中国青年报记者实地探访发现,李家的房子如今已是犀浦这个繁华大镇的中心地带,他家一楼依次开着面馆、手机店、打印复印店、房产中介等店铺。
不知从何时起,总有陌生人在李华府家前后转悠调查,有时还会用照相机对着房子一顿猛拍。“这是我的房子!”每到这时,李华府总是向那些匆匆离开的背影大喊。
李华府想要回地,他决定继续向上反映问题。他把信投到了四川省人大。时任四川省人大常委罗懋康和张世昌注意到了这件事。他们调查了解此事后,向成都中院提交了自己的建议。
张世昌认为,成都市中院作出的93-1号民事裁定“颠倒了执行回转的时空关系”。张世昌指出,依据93-1号民事裁定,回转不是恢复了执行被撤销法律文书之前的状态,而是之后的状态。
为了更好地解释,他拿邮票做了一个类比,“假如你的一枚珍贵纪念邮票被人悄悄拿走,不是裁定把这枚邮票返还给你,而是按你当初购买这枚邮票的面值还给你八分钱,你会有什么感受?”
然而,尽管有了省人大常委的关注,可93-1号裁决并未被更改。
怎么回转,这是一个问题
2009年,已经心力交瘁的李华府突然迎来了新的一线曙光。
四川人民广播电台的《阳光政务》栏目,是由四川省纪委、省委宣传部、省监察厅、省广电局联合主办的行风政风热线。这条热线要求“省级各部门(行业)主要负责人带队,轮流到电台直播间值守《阳光政务》热线的方式,与全省听众面对面沟通与交流,现场接听群众咨询,受理群众投诉”。
2009年6月23日,时任四川省国土厅厅长宋光齐值守热线。李华府从收音机里听到这个消息,抓起电话就往进拨。电话里,李华府情绪激动,称已经准备好了汽油,要与合法财产共存亡。
当天,四川省国土厅的人就会同郫县国土局的人找到了他。了解情况后的国土部门工作人员表示,“人民法院未送达新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之前,国土部门无权单方面进行注册登记”。
因此,四川省、成都市和郫县三级国土部门分别向四川省高院和成都市中院发函,请求送达民事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然而,成都市中院都并没有就此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案件又一次陷入停滞。
2012年7月,李华府3年的奔走终于换来了成都市中院一纸新的裁定。成都中院做出的“(2012)成督他字第3号裁定”撤销了此前的93-1号民事裁定,要求将45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执行回转至泰山公司名下,同时发出了协助执行通知书。
可在此后5个月里,郫县国土局并未有任何举措。2012年12月26日,泰山公司和李华府向郫县国土局提出书面申请。次日,郫县国土局在其网站上发出公告要求,万利达公司15日内至国土局办理土地变更手续,否则将依法注销。
但事情并未顺着公告的内容展开,郫县国土局负责此案的副局长李星海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公告发出当天,万利达公司就向国土局发来律师函。
在律师函里,万利达公司表示该块土地已经抵押给了农业银行,只有解除抵押后才能执行回转。更重要的是,当年公司在购得土地后已经向国土局补交了出让金,土地由原来的“划拨”性质转为了如今的住宅“出让”用地。万利达公司认为自己取得土地的过程并无过错,如果执行回转,公司将白白失去购得的土地。
2013年1月,郫县国土局向泰山公司发出了暂缓受理通知书。通知书里表示回转存在法律障碍,这一问题已致函成都市中院。
怎么回转?李星海希望成都市中院能够给出明确的答复。为此,他曾带领国土局的工作人员前往中院沟通,但成都市中院并未给出明确意见,只是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土资源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相关规定,依法执行。
“土地是回转成‘划拨’还是‘出让’,怎么个回转法?”李星海想要成都中院能在这个问题上给出答复,“否则他们企业就要告我们了。”
2013年8月,土地的抵押期限已到,土地使用权又回到了万利达公司手中。在这条长达19年的漫长维权道路上,李华府第一次距离终点如此之近。
而今,横亘在李华府和土地之间只剩下如何回转这样一个技术问题。李星海称,国土局在等待成都市中院更明确的执行通知,“法院得告诉我怎么把‘出让’性质的土地变成‘划拨’状态”。
而成都市中院则没有更新的回复。中国青年报记者两次联系成都市中院执行局,均没有得到正面回应。
在犀浦镇热闹的大街边上,李华府的房子依然立在那里。他的脸上找不到半分喜色,他不知道这块土地和这幢小楼未来的命运会是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