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前,即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国在埃及首都开罗共同发表《开罗宣言》,宣示了三国联合对日作战的计划、目的及宗旨,并确定了战后对日本侵略者的处置问题。到今天,这一宣言已走过整整70年。
“这一宣言的意义在于,它在国际上宣示了一项重要的国际法原则——通过非法途径占领的领土是无效的,必须归还领土的原主权国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余民才说。
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副所长阮宗泽向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开罗宣言》非常具体地指出,日本应该归还以武力和贪欲攫取的中国领土。
阮宗泽说,《开罗宣言》等国际文件早已明确规定,日本必须归还从中国窃取的中国东北、台湾、澎湖列岛等中国领土。而中国的钓鱼岛属于台湾宜兰县管辖,自然也包括在归还中国的领土范围之内。
“从法律地位来说,随着二战的结束,钓鱼岛已经归还给中国,中国就恢复了对钓鱼岛的主权。”余民才说,日本政府要履行义务,同时还应该去制止个人或团体违反《开罗宣言》的行为。“比如说,个人或团体要去登岛,要在岛上居住等,那都是日本政府的责任。日本政府要制止这些行为,这是它应该履行的一项国际义务。”
“但从实际来看,日本政府并未执行国际法的有关规定,《开罗宣言》的条款没有得到完全的执行。”阮宗泽说。
阮宗泽认为,《开罗宣言》为二战战后秩序奠定了一个基础,其与后来的《波茨坦公告》、《联合国宪章》等,都是二战后建立国际秩序的基本文件。阮宗泽说,“日本想挑战《开罗宣言》的合法性,就是要否定二战的胜利成果。”
阮宗泽表示,当下,日本方面依据《旧金山和约》,试图否定《开罗宣言》的有效性。
1951年9月8日,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战胜国美国与战败国日本在美国旧金山签订了《旧金山和约》,并于1952年4月28日正式生效。然而,《旧金山和约》签订时,身为主要战胜国之一的中国并未参与。
“《旧金山和约》是当时美国、日本私下媾和所谈的条约,中国没有参加。”阮宗泽说,但《旧金山和约》中很重要的一条,是去安排中国的领土。“所以,中国方面对此和约一直不予承认。”
余民才表示,《旧金山和约》中,美国将所谓“钓鱼岛的施政权”交还给日本。“从国际法的角度来讲,这个条约是无效的”。
他说,国际法中,条约的效力原则上只约束当事双方,不约束第三方。“《旧金山和约》中,中国没有参与条约谈判,更不是条约当事一方,《旧金山和约》涉及到中国的领土地位问题,就是无效的、非法的,对中国没有约束力。”
对于日本首相安倍晋三积极推动“修宪”进程,阮宗泽表示,作为二战战败国,日本是一个不正常的国家。“所谓‘不正常’,就是指不允许它发展军队,而且没有集体自卫权。”阮宗泽说,安倍晋三想拥有集体自卫权,但受到宪法制约,因此希望通过修改宪法,来解决这一问题。
阮宗泽认为,日本的“修宪”行为,是在挑战整个战后秩序。
余民才表示,日本发动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就要对这一行为承担后果,《开罗宣言》的法律依据很明确。“不承认是你的问题,但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这种不承认是无效的。”余民才说。
本报北京12月1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