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参考消息》发表了《外媒:中国“光棍”人数可抵加拿大人口》的一则新闻,综合了英国《泰晤士报》网站和俄罗斯《新消息报》的相关报道,该文称,2013年中国的男性比女性多近3400万人。近年来,关于剩男剩女或性别比问题的新闻,总是能够强烈地吸引公众的注意。这些貌似充满社会问题意识的新闻报道,除了引起部分公众无谓的婚姻恐慌和心理恐慌的社会情绪之外,似乎并没有对此问题的解决产生多大裨益。相反,这些缺乏科学分析的结论,往往造成了社会和公众对性别比问题的一些误解。
所谓光棍,按《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指没有妻子的成年人。在人口学看来,严格意义上的光棍数量统计,就是对那些已经进入法定结婚年龄且目前未婚的男性数量的统计;从广义上所指的光棍数量,就是对进入法定结婚年龄后男性人口与女性人口的数量差额。我国婚姻法规定男性法定结婚年龄是22岁。那么,广义上的中国“光棍”,应该是指22岁及以上中国人口中男性人口与女性人口的数量差额,而不是中国总人口中男性人口与女性人口的数量差额。两种统计口径的结果差异非常明显。
为了更精确起见,本文采用历年全国人口普查统计数据进行说明。201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中国总人口中,男性人口比女性人口多出3395万。其中,0~21岁的男性人口比女性人口多出2343万,22岁及以上男性人口比女性人口多出1053万。也就是说,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我国当前理论上可能存在的光棍数量应是1000余万,而不是3000多万。从历史对比来看,近10年来,广义上的中国“光棍”数量正在急剧减少。
或许有人会说,近10年我国出生性别比严重偏高,从21岁及以下男性人口数量与女性人口数量的巨大差距,就可见一斑。对于出生性别比严重偏高的事实,从来没有人否认,国家必须也正在采取措施予以纠偏。但同时更应看到,由于计划生育政策导致的人口瞒报和漏报,尤其是女性青少年人口的瞒报漏报,对性别比失衡起到了遮蔽作用。因而,有必要对男女的性别比作出更科学的判断,以还原实际情况。比如,1990年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时,0岁人口数,男婴比女婴多出119万;201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时,该年龄段人口为20岁人群,但是,男性人口只比女性人口多出62万。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女性人口达到法定结婚年龄,需要进行人口申报和获得户籍才能领取结婚证,所以原来一直处于瞒报和漏报状态的女性人口,在全国人口普查时进行了集中补报。正因为我国人口实际状况的复杂性,不能简单地以某一年的人口数据,就对性别比问题进行简单的推论,遑论那些缺乏科学依据的引申和分析?
从人类社会中人口发展的历史和现状来看,在一个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国家中,男性青壮年人口数量一般高于女性青壮年人口数量,即青壮年人口的性别比一般均高于100,尤其是人口相对较多的国家均是如此。比如,英、法、美、俄、德、日、韩等国家。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大,从而导致我国广义上的“光棍”数量较大。但从相对意义上来说,“光棍”问题并不是最严重的。
同时,由于传统文化中对性别偏好、对婚姻问题的社会归因不一样,导致不同社会对性别比失衡的容忍度,及其带来的社会问题的耐受力也并不一样。儒家文化圈中的国家,比如,中国、韩国和日本均具有男孩性别偏好的文化传统,出生性别比和总体性别比均偏高。社会对所谓光棍现象,一般归结为男性个人能力或家庭财产欠佳的问题,而不是一个社会问题。直到20世纪80~90年代,性别比问题经历了从个人问题到社会问题的过程,日益受到全社会的关注,逐渐成为政府决策的一项依据。因此,我们在关注社会潜意识对性别比失衡的容忍和个人归因文化之外,更需要从社会结构层面着手,解决性别比失衡问题。
邓希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