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湖南、海南和安徽三省外,2014年春节前夕,全国已有28个省(区、市)召开两会。与往年相比,本次地方两会期间,一个引人注目的热点是,在政府自身建设与纪律规范工作方面,各省市自治区均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文提出了严控“三公”经费。
基数不公开,降幅意味着什么
截至2014年1月28日,中国青年报记者查阅了28个省(区、市)2014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及《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其中,13个省(区、市)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给出了2013年其“三公”经费的具体降幅比例,8个省(区、市)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了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的目标。
这一举动尚属首次。
2013年年初,仅有北京、上海和广东三地在其《关于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中公布了201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目。
在各地公布的数据中,内蒙古自治区“三公”经费降幅最大,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下降34%;宁夏、青海的降幅均为5%;而其他省(区、市)的降幅则在10%~30%之间,西藏“三公”经费支出降幅为25%。
有的省(区、市)列出了具体数字,其中,新疆压缩自治区本级一般性支出21.7亿元,北京市级部门“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压缩1.27亿元,广西压减一般性支出1.3亿元。
此外,部分省市未给出明确数据,如天津、四川等提出要“严控’三公’经费”,贵州则表示“‘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三公经费”是指由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此后“三公”经费支出成为各地的重点整治内容。
至2014年年初,中央和中纪委连续下发15条禁令,包括《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约束公务经费使用以及违规消费等。
这些规定加大了省(区、市)“三公”经费的整治力度。以广东省为例,2012年省级“三公”经费总数为8.79亿元,2013年为8.64亿元,仅降1500万元,而在2014年,广东省“三公”经费预算为7.49亿元,直减1.15亿元。
对于这些数据,专家态度不一。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三公经费最近每年都有下降,2013年的降幅比较大,而且大部分是合理的。”
上海财经大学副教授邓淑莲认为:“八项规定出台后,公款吃饭和公车使用明显地受到了抑制,所以这个降幅也是在预料之中。”
“‘三公’经费原来的基数不公开,所以现在降幅的具体含义,我们不太清楚。只是一个抽象的数据,感觉还是比较模糊。”长期关注财政透明度的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蒋洪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
接待费最大头花在了哪里
在目前已公布的各省级及市级行政单位2013年“三公”经费支出及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中,可以看出,公务用车费用占“三公”经费的比重最大。不少省市公车费用比重甚至占五成以上。
广东省2013年省级“三公”经费预算总额8.64亿元,其中,公车购置7316万元,公车燃料、维修等运行维护费4.27亿元;公务接待费2.89亿元;因公出国(境)支出7445万元。
2014年,山西省省本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5.71亿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29亿元,公务接待费1.28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14亿元。
对此,部分省市表示将暂停购买或新增公务用车。北京市两会期间,市财政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韩杰曾表示:“今年本市将暂停市级机关购买一般性公务用车,哪怕单位有报废车辆,也不让再添新的公车。”
同时,北京市将对公车运行维护支出进行类别细分,包括加油费、维修费、保险费和其他费用,以便于管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曾在专栏中着重对公车改革提出建议。他称,一是“以改革抑制公车浪费”,公车改革必须做到“取消一般公务用车,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把公车浪费的基因连根拔掉;二是“以严查控制公车私用”,应该以GPS、北斗对专车、专门用途车辆加以管控。
除省级部门以外,部分县市级行政部门也在其门户网站上晒出了“三公”经费的开支情况。与省级行政单位略有区别的是,县级行政部门“三公”经费开支中公务接待费花费占首位。
以湖南省娄底市辖新化县为例,在县政府门户网上公布的2013年前三个季度的“三公”经费开支中,占季度榜首的均为公务接待开支。其中,孟公镇第一季度公务接待费约94万元,上渡办事处第二季度公务接待费约95万元,新化县规划局第三季度公务接待费约62万元等。
公开力度够了吗
就目前来看,已有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的公开程度仍显不够。
不少省市自治区仅粗略地列出“三公”经费的支出总额,不仅预算较为粗糙,决算信息也缺少准确数据及增减情况。
以公开程度较高的上海为例,《关于上海市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中提出,“2014年市本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用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32亿元,比2013年预算数下降11.2%。其中:出国(境)经费预算1.93亿元、车辆购置及运行费预算4.43亿元、公务接待费预算2.96亿元。”
这些数据仅列出了每项公务费用的总额及减少额,而对于支出用途与名目的信息、减额的原因及如何处理财政结余等等都没有提及。
广东省作为31个省(区、市)中公开程度最高的省份之一,自2011年起即开始公布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2010年度“三公”经费。《广东省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中提到,2013年“各级财政压减‘三公’经费和会议费20%以上,省级压减培训费、修购费、业务经费5%,压减资金全部用于保障民生和重点支出。”
还有多大压缩空间
2014年,28个省(区、市)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均明确提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降低行政成本”,其中,广东、广西、山西及山东等省(区、市)在报告中明确提出,今年将进一步推动各级行政部门“三公”经费信息公开。
根据各省(区、市)的《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今年,省市本级的“三公”经费将继续压缩。部分省市注明“三公”经费所削减的支出将用于民生项目。
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2014年省市县各级政府“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削减30%,全部用于“五水共治”。此外,湖北省“三公”经费预算降1.16亿,削减13.7%;广东降1.15亿元,削减13.31%;北京降1.41亿元,削减12.67%;山西降0.53亿元,削减8.5%;江苏、广西和宁夏预期削减5%以上。
对于“三公”经费预算的减幅,广东省财政厅厅长曾志权曾对媒体表示,压缩一亿多元,力度很大,整个省级4000多亿元的支出,拿七八个亿用于“三公”经费,已经很少了。随着逐年压缩,今后压缩的空间会越来越小。
除持续减幅“三公”经费支出外,公开“三公”经费信息也是规范公务支出的重点工作内容之一。
自2011年6月起,国务院要求98个中央部门公开本部门“三公”经费的2010年决算数和2011年预算数,此后,从中央到地方,“三公”经费公开开始逐步扩大范围。
2013年7月,国务院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明确要“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进一步细化公开中央部门“三公”经费,细化中央部门2014年预算编制。争取2015年之前实现全国市、县级政府全面公开“三公”经费。
8月,财政部发出《关于推进省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2014年各省应至少选择50%的地市级和县级地区公开。各公开地区和部门原则上都应向社会公开本地区汇总“三公”经费预决算,以及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公开工作原则上应于每年10月31日前完成。
三公经费还能不能进一步透明
“三公”经费如何进一步公开透明是当前的重点问题。此次地方两会期间,不少代表、委员提出应对“三公”经费预算的项目细化,如“三公”经费的具体条目,减少的原因分析,评估支出的绩效以及是否有独立的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审核等。
王雍君认为,可从加强预算准备程序上推动“三公”经费公开,“要确定政府支出的边界,对支出的合理性进行严格的评估”。
“一开始要进行预测,有多少收入,包括‘三公’经费合理的需求到底是多少,在这个过程中有数量标准和价格标准,更重要的是程序本身要完善。”王雍君说,“人大在这个过程中可以提出质询,代表也可以去现场调查、电话咨询,或者专项调查。”
蒋洪则认为,对于“三公”经费,相关部门要制定标准,“制定和实施的过程应该透明,标准合不合理,要大家来判断、表达,不能够以管理者的习惯偏好来定,应该有社会共识的标准。”
邓淑莲则认为,推动公开“首先是立法,财政信息的公开透明一定要有法律保障。现在的预算透明度很差,虽然在进步,但省级单位还是有70%左右的财政信息没有公开。如果不公开,没有办法监督。”
“支出内容要尽可能细,要由审计部门、媒体、人大和公众等监督公共资金的使用过程,外部的监督才能保证公众的利益。”邓淑莲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