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每一项反腐措施的出台都会引起舆论的高度关注,近来全国多地对“一把手”进行限权的尝试也不例外。据中央纪委网站消息,日前山西省出台《关于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部分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规定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行政审批、物资采购等工作。此前,广东、辽宁、安徽、云南、重庆等多个省份及市县都做过类似尝试,对“一把手”分权将成为权力运行机制的趋势。
“有些进步,值得推广。”对于山西等省份的做法,搜狐甘肃省网友“负佳期”这样评价。
“‘一把手’大权独揽是这个社会腐败现象的根源。”一名网易手机网友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表示,许多年以前,他所在的县里每年年终还会组织抽调人员下到基层核查各单位的财务账,但是这十几年来,这样的做法越来越少了,顶多是本单位自己查自己的账而已。这等于就是单位的钱财物“一把手”想怎么用就怎么用,哪里有不腐败的道理?
一名新浪北京网友表示,对“一把手”限权,这个方向是找对了,可是这种做法的效果会怎么样,还有待商榷。
“我怎么感觉这个政策只是个‘花架子’?”新浪微博网友“右岸之”直言,不让“一把手”管这管那,可问题是,二把手、三把手还是归一把手管啊,真正的分权到底应该怎么分?
新华网发展论坛网友“wang611431”更是直言不讳地表示,自己不看好对“一把手”限权。他担心,对“一把手”限权可能是一些地方集体逃避责任之举,这样会导致地方责任人不明确,出了事情找不到任可责任人。同时,这种做法也可能使地方政府办事效率低下,因为是集体决策,有利益的谁都想管,没有利益的谁都不想管,结果谁都管不了。
其实,对“一把手”限权并不是什么彻头彻尾的新举措。早在2010年,广东省便提出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等重要部门工作;2012年,重庆市各区也曾就“一把手”分权进行分头尝试;2013年6月,云南省也出台了《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定》,明确“一把手”对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等4项不直接管,在重大项目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研究时需末位表态。
“对‘一把手’限权真的是反腐的灵丹妙药吗?至少在现有体制运行系统未能得到根本改革,在真实有效的社会监督体制建立之前,我看不是。”一名天涯论坛网友说。
一名网易网友表示,权力不论分给了谁,都有可能腐败,如果不公开透明,不论是“一把手”管还是“二把手”、“三把手”管,都有可能腐败,所以权力运行过程必须公开透明。
一名腾讯网友表示,规定“一把手”不能直接管人财物,可以间接管呀。想借规定“一把手”不能管这不能管那来治理腐败,只是一些小把戏而已。根子上,只要让老百姓的意见对官员的升迁去留产生重大影响,许多腐败问题都能得到解决。
“分权不能解决问题,关键是限权、减权,该由百姓自己解决的事情交给百姓自己解决,该由市场解决的由市场解决。”凤凰网友“乐府尼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