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上海,中雨。
11时11分,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门口,林尊耀撑着雨伞在十几名记者的围堵下试图离开,他身后不到两米处,黄国强在接受另外十几名记者的采访。
林森浩是林尊耀的儿子,黄洋是黄国强的独子。2013年4月,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硕士研究生黄洋因舍友林森浩投毒死亡,年仅28岁。
就在几分钟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关注的“复旦投毒案”依法公开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9时许,距离法院宣判还有一个多小时,黄洋的父母就赶到了法院门口,随后,林森浩的父亲林尊耀也在林森浩叔叔的陪同下来到法院。
“上次开庭、处理黄洋后事和这次开庭都是下雨,可能是上天对我们的垂怜。”黄洋的父亲黄国强在接受媒体记者的采访时说。黄洋的母亲则明显无法控制情绪,由亲友陪伴着。
黄国强说,从黄洋出事至今,他们一家奔波于四川和上海之间,前后已经花了11万元,这笔钱,有些是事发后相关部门给的补偿金,以及部分好心人的捐助,还有一部分是家中的积蓄,目前已经花得差不多了。对于未来他没有任何打算,唯一的希望就是让儿子的案子真相大白。
有记者问黄国强,今天与林森浩父亲见面,是否会与他沟通?黄国强说:“已经没这个必要了。”他表示,事发后至今,他都没有跟林家人碰过面,宣判后也不打算有任何接触。
而同样面对大批媒体的采访,林森浩的父亲林尊耀以伞挡面,一言不发,林的叔叔也是沉默以对,两人分头走进了旁听室旁的通道。
上午10时28分,法庭宣判开始,28岁的被告人林森浩穿一件绿色军大衣,里面是一件土黄色高领毛衣,戴着眼镜,平头,个头比身边的三个法警都要高,表情依然和几个月前一审时那样淡然,当被问到文化程度时,林森浩愣了一下后答道:“研究生在读”。
在审判长宣读判决书的半个多小时时间里,林森浩一直比较平静,大多数时候低着头,十指相交,偶尔摸摸鼻子和下巴,或者看看手指。而在法官宣读判决书认定的犯罪事实时,记者注意到,林森浩在听到有关自己取得毒物过程时抬起了头,随后又将头低下。
由于上海市二中院报上海高院申请获批,该案延长审限3个月。根据判决书所述,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认为,被告人林森浩因琐事与被害人黄洋不和,竟采用投毒方法故意杀害黄洋并致黄洋死亡,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极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提请对林森浩依法予以严惩。
诉讼代理人认为,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林森浩到案后回避主观动机,没有悔罪表现,建议对林森浩依法予以严惩。
被告人林森浩辩称,其只是出于“愚人节”作弄黄洋的动机而实施投毒,没有杀害黄洋的故意。
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不持异议,但提出林森浩系间接故意杀人;林森浩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有认罪悔罪表现,建议对林森浩依法从轻处罚。
而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林森浩为泄愤采用投放毒物的方法故意杀人,致被害人黄洋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森浩系医学专业的研究生,又曾参与用二甲基亚硝胺进行有关的动物实验和研究,明知二甲基亚硝胺系剧毒物品,仍故意将明显超过致死量的该毒物投入饮水机中,致使黄洋饮用后中毒。在黄洋就医期间,林森浩又故意隐瞒黄洋的病因,最终导致黄洋因二甲基亚硝胺中毒而死亡。上述事实,足以证明林森浩主观上具有希望被害人黄洋死亡结果发生的故意。辩护人建议对林森浩从轻处罚的意见,不予采纳。
最终法院作出了文中开头的一审判决,按照程序,如果林森浩不服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20日内,通过上海二中院或者直接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在审判长宣读判决书时,黄洋的母亲开始默默流泪,越哭越伤心,黄国强则右手捂着嘴巴,听得很认真。而不远处的林尊耀则眉头紧皱,时而摇头。
听到死刑的判决结果后,林森浩一直低垂着头,看不到他的面部表情,随后被法警带走。而林尊耀则突然站起来激动大叫,由于说的是方言,没有人听清楚,审判长随即要求法警将林尊耀带出法庭,并立即宣布“闭庭”。
黄洋的母亲走出法庭时已经无法站立,泪流满面,悲痛欲绝,在黄国强和亲友的搀扶下慢慢步出法院,大批的摄影记者围堵在门口拍摄,黄国强只好先委托亲友把黄母送走,自己接受媒体记者的采访。
对于一审判决结果,黄国强表示“欣慰”,他说,今天会让老家的亲戚给黄洋上一柱香,“这是我希望的结果,黄洋终于可以安息了”。黄国强说,自己从小就教育黄洋做事要讲规则,而今天的法院判决也是按法律办事,“等我回到老家,我会把判决书放在黄洋的遗像前”。
而林尊耀比黄洋的父母晚几分钟走出法院,几十名媒体记者迅速围了上去,撑着伞的林尊耀一言不发,在亲友的帮助下试图赶紧离开,但媒体记者的围堵让他几次不得不走到墙边,双手撑墙,全身发抖,身旁的林森浩的叔叔则强调“我们一定会上诉”。林尊耀情绪稍缓后对记者说:“如果说林森浩故意杀人,我到死也不会相信。”
本报上海2月18日电
本报记者 周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