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2月25日电(记者周凯 王烨捷)今天上午,上海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从3月1日起,“单独”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规定从农村居民扩大到全市户籍人口,夫妻双方中一方为独生子女、且有一方为上海市户籍的夫妻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
上海市政府新闻办公室随后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上海市卫生计生委副巡视员张梅兴表示,通过这次调整完善政策,近期内每年可能会多出生2~3万人,长远来看对生育率有一定提高,但要缓解老龄化和少子化,还有一个过程。现在上海0~14岁的少年儿童人口比例占上海市人口的8.8%,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25.7%,希望通过这次政策调整完善,改善人口结构。
张梅兴透露,根据最近几年的生育意愿调查,上海市有40%~50%的夫妻愿意生两个子女。根据2008年~2012年的回顾性调查,本就允许生二胎的上海双独夫妻在5年里有1.5万多人申请再生育,但实际生育了7000多人,也就是说其中约一半的人生了二胎。
至于新的条例实施以后对已经怀孕的怎么处理,张梅兴表示,新的规定是3月1日实施,3月1日前已经怀孕但没有出生的,如果在3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单独两孩”的政策,而3月1日前出生的还是按照原来的规定处理。
此外,上海卫生计生部门还将认真做好人口出生预测预报,定期向社会公布再生育申请审批数量和人口出生数量,让市民合理安排生育时间,自觉避开生育高峰。上海市教委也将根据人口出生波动情况,制定教育资源配置的调整方案,以积极应对可能遇到的入园、入学人数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