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樊未晨)近日,教育部网站公布了基本达到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均衡要求的293个县(市、区)的名单。
据了解,2012年教育部印发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2013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22个省份申报的325个县(市、区)进行了材料审核,对293个通过材料审核的申报县(市、区)进行了实地检查。
教育部督导办主任何秀超介绍,通过督导评估,近两年共督促地方追补义务教育经费438亿元;全国投入义务教育学校校舍、仪器设备、图书经费共计3261亿元,比2010、2011两年增加1024亿元,增幅46%;为了达到师资均衡的评估标准,近两年全国共投入经费294.12亿元用于教师的补充、培训和交流,新进教师51万人,93.2万名教师参与了流动,培训教师1869万人次;全国还投入经费286.55亿元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了337.12万个学位,投入349.04亿元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资助体系,惠及学生4479.26万人次,新建、改建特殊教育学校532所,覆盖1695个县。
通过督导评估,各地探索了多种形式的办学体制和管理模式改革,缩小县域内差距,使得校际间的均衡程度不断提高。何秀超介绍,督导团对2012年293个达标县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进行了测算,差异系数已从2011年的0.529(小学)、0.475(初中)下降到了0.413(小学)和0.356(初中),降幅分别为22%和25%。
据了解,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督导评估工作将健全结果公告和限期整改制度、约谈及问责制度,还将增加一票否决内容,2014年计划争取完成500个县(市、区)的评估认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