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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3月03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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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工人拿到工资,有地方政府向企业征缴工资保证金

保证金能一收了之吗

本报记者 陶涛 实习生 陈晔  来源:中国青年报  ( 2014年03月03日   10 版)

    用什么样的方法能够在企业主跑路后,工人还能拿到自己的工资?据2月23日《现代快报》报道,江苏省高邮市政府采取了一项简单易行的方法。今年高邮市服装企业中,除了拥有自有产权厂房、有固定资产可以抵抗风险的,其他的包括租赁型企业、纳税不足10万元的自有厂房企业,要开工必须先缴存工资保证金。

    可是,对于当地流动资金有限的中小企业来说,每个工人3000~6000元的“保证金”让他们无力承担,只好暂时拖着,导致当地服装企业在2014年春天能够开工的数量锐减。

    本报记者查看高邮市政府网站发现,早在2008年,高邮市政府就发布了《关于加强服装企业管理推进诚信建设促进服装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办法》,其中明确表示要“征缴工资保证金。对纳税10万元(不含10万元)以下的小服装企业或无固定资产的租赁型服装企业,年初足额收取两个月工资保证金。上述企业取得有固定资产企业足额担保的除外。”

    该制度虽然出台多年,但并没有严格执行。在今年2月8日召开的高邮市纺织服装行业整顿工作会议上,市领导又一次强调:“服装企业在经营中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时足额缴纳工人工资保证金。”正是由于今年年初,当地发生了多起企业主跑路事件,导致政府开始重新重视这个办法。

    其实工资保证金制度在建筑领域已经实施了多年,《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是为规范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由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在2004年9月发布施行。

    针对建筑类企业有这项规定,是不是代表管理服装类企业就可以依法炮制呢?江苏辰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晓晔认为,高邮市政府的这种做法并不合理,她表示:“地方政府虽然用心良苦,但也是一种惰政的行为,就是没有想出更合理的办法,只好一刀切。”

    对《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非常熟悉的徐晓晔告诉记者,该条例中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工资支付的实际情况,建立欠薪预警制度。对连续拖欠劳动者工资二个月以上或者累计拖欠达三个月以上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视其欠薪情况,可以实施工资支付重点监察,纳入工资支付重点监察的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政府欠薪预警制度的规定提交由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或者预交工资支付保证金。工资支付保证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用于保障该单位劳动者的工资支付”。在徐晓晔看来,《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一般都是针对事件发生后的罚款与惩处,只是针对有欠薪行为的企业收取保证金,而不是针对所有企业。

    徐晓晔认为,政府的这种做法可能会逼着企业造假。“收取保证金,对于资金并不雄厚的企业来说是无法承担的,还有可能做假账,那通过什么形式去监管呢?我招一个人,你要给我交多少钱,那我招没招你怎么知道?那工人要是离职了该怎么办?那你是不是得把钱退给我,那我要是又再招人了,我是不是又得去报备?”她认为,这项规定在可操作层面上也并不合适。

    其实,对辖区内企业收取工资保证金的地方并不少。2013年8月浙江省湖州市政府办公室也下发了《湖州市租赁经营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试行办法》,要求租赁经营企业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3倍储存工资支付保证金,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浙江金道事务所人力资源与劳动法律部主任刘艳芳告诉记者,浙江萧山也有类似的工资保证金。她认为,政府向企业收取工资保证金这种做法,在短期内有一定的效果,但增加了企业负担,与目前国家取消企业年审和注册资金限额,给中小企业减负的精神不符。

    “有些案件是可以预防的,比如欠薪,工资应按月结算,支付周期是不能超过一个月的,如果老板不按时发的话,劳动者要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这样就不至于损失太大。”刘艳芳认为,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企业是按年发放薪水,有的时候拖得时间很久,等企业主跑掉了,工人拿不到钱就去找政府闹。在她看来,劳动者的维权意识要提高,企业主的诚信制度要建立,政府部门的行政执法也要及时跟上。政府收取工资保证金的根本原因是怕劳动者去闹,“政府让企业提前把钱出了,这种做法从法律上来说欠缺依据。行政执法如果没有相关法律作支持的话,随意行政执法必然会导致滥用职权。”

    “像服装企业这样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其主要的资金压力是工资,政府收保证金,企业肯定受不了。企业主之所以跑路是因为陷于困境,企业本身已经陷于困境了,政府还要再进一步要它交钱,那么企业就更难生存。”温州服装商会会长、奥奔妮集团董事长郑晨爱认为,政府只有站在企业一边才能够给企业增强信心,正视困难、树立信心,而不是因为怕企业主跑路而去收他的押金,这样会使企业主对政府产生极大的反感,还会削弱信心。

    作为中小企业的聚集地,温州从2011年开始也出现了企业主跑路潮。温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会长周德文介绍,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温州当时的做法是派1万名干部到企业去帮助企业排忧解难,还有就是把温州市的银行都动员起来,让每个银行都派人去企业做指导,“市里、区里都成立了领导小组,驻企的指导员包括金融的联络员解决不了的问题就可以向领导小组汇报,由政府出面尽量帮企业排忧解难”。

    周德文表示,当企业主看到政府这么坚定地帮助自己,企业主的心就稳住了,甚至已经跑路的企业主都回来了。此外,温州市政府还专门拿出10亿元资金作为应急转贷基金,为遇到困难的企业提供应急转贷。他举例说,“比如银行贷款到期,企业没有钱还,就先借政府的钱去还掉,然后银行再贷款给企业,因为是用政府的钱去还贷款,银行也不敢从中谋取利润,就会把钱继续贷给企业,这样来帮助企业缓解困难。”

    除了政府对企业的帮扶,民间商会也起了重要作用。“温州所有的商会都建立了转贷资金、互助资金来帮助企业,全社会形成一个帮扶企业的热潮,企业主就不会跑路了。”周德文说,再加上法律宣传,引导企业主就算真正活不下去了,也不需要跑路,就走破产的道路,破产之后还可以重组,通过重组说不定就可以再生了。

本报记者 陶涛 实习生 陈晔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4年03月03日 10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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