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立红)2月28日下午,共青团中央、中国残联在北京共同召开中国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启动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中央书记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团的十七大、十七届二中全会工作安排,对启动实施中国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秦宜智,中国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鲁勇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国残联副主席、党组成员吕世明主持会议,团中央书记处书记汪鸿雁出席会议。
秦宜智在讲话中指出,要充分认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施中国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的重要意义。实施“阳光行动”是共青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爱残疾青少年等群体的重要指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举措,各级团组织要充分发挥青年志愿者在助残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动员广大青年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助残志愿服务。
秦宜智强调,要准确把握启动实施中国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的部署要求,推动这项工作深入发展。在工作思路上,要更着眼于志愿助残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发展;在组织领导上,共青团、残联要齐抓共管;在服务内容上,集中围绕日常照料、就业支持、支教助学、文体活动、爱心捐赠5个方面开展服务;在服务对象上,把工作重点聚焦在残疾青少年群体,并尽力帮助其他残疾人及其家庭。
秦宜智指出,推动“阳光行动”深入持续健康发展,要坚持5条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以残疾人为本和以志愿者为本的理念,充分调动残疾青少年和青年志愿者的内生动力,尊重他们在志愿助残工作中的主体地位。二是坚持量力而行,循序渐进、务实推动。三是坚持基层导向,推动更多基层“点”上经验在全国“面”上“开花”,进一步把工作资源向基层倾斜。四是坚持专群结合,着眼于残疾人需求的普遍性和普通人参与志愿助残的普遍性设计项目、开展活动。五是坚持统筹协调,统筹好不同类别残疾人的服务要求,统筹好“阳光行动”与团内其他志愿服务品牌,统筹协调好青年志愿助残与其他各类志愿助残。
秦宜智强调,各级共青团、青年志愿者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本禹志愿服务队的回信精神,以实施“阳光行动”为契机,全面提升中国青年志愿者事业的科学化水平,推动青年志愿者行动实现项目化运作、社会化动员、事业化发展、制度化保障。
鲁勇在讲话中指出,开展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就是要帮助广大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使残疾人生活得更有尊严、更加殷实、更加幸福。这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体现,有利于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和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推动社会和谐,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也有助于在广大青年心中播撒爱的种子,促进青年健康成长,锤炼品格,完善自我,实现自身价值与服务祖国、服务人民的统一,谱写美好的青春乐章。
鲁勇指出,我国志愿助残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青年志愿助残硕果累累。各级残联组织要把推动助残志愿服务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抓好抓实。要以残疾人基本需求为导向,不断提高青年志愿助残服务的有效性。加强工作联动,努力形成推动青年志愿助残“阳光行动”的长效工作机制。各级残联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做好反映需求、助残技能培训、阵地建设、条件保障等工作。努力营造尊重关爱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阳光行动”。同时,积极倡导有能力的残疾人参与志愿助残活动。
各省级团委分管负责同志、志愿者工作部门负责同志,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分管负责同志、组联部负责同志,黑龙江垦区残联负责同志,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5个计划单列市团委、残联负责同志,以及团中央、中国残联有关部门、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广东省残联、团四川省绵阳市委、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残联、湖北省武汉市紫阳街团工委等单位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介绍了有关情况和经验。
会前,共青团中央、中国残联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中国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的通知》。
会议期间,共青团中央、中国残联还同时召开了2014年全团青年志愿者工作会议、全国残联组联系统专题工作部署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