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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3月06日 星期四
中青在线

代表委员“死磕”嫖宿幼女罪

本报记者 王梦婕 《 中国青年报 》( 2014年03月06日   T03 版)

    “废除嫖宿幼女罪目前并不存在法律障碍,只是个时间问题。”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法学部工作室主任刘白驹称。

    作为呼吁废除此罪的“盟友”,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女子学院教授孙晓梅同意“只是个时间问题”这一说法。

    一份报告显示:“2013年全国共有125起媒体报道的性侵女童案例,平均每3天就有一起案例曝光。”更让不少代表委员,再次将目光聚焦到“废除嫖宿幼女罪”上。

    刘白驹是代表委员中“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早在2008年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上,刘白驹委员就提交了《修订刑法将“嫖宿幼女”按强奸罪论处》的提案。两年之后,孙晓梅代表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建议取消“嫖宿幼女罪”,一并按强奸罪论处。

    孙晓梅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她将第三次带着“取消嫖宿幼女罪”的建议出发,走向全国人大。

    作为人大代表中的“死磕派”,孙晓梅去年一份《关于再提废除“嫖宿幼女罪”的具体建议》,已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这份提案,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完全赞成”的答复,一度引发网民“点赞潮”。

    “无论从法理上,还是从未成年人保护层面,废除嫖宿幼女罪都有充分理由。”最高法的回复称。

    “虽然正式废除嫖宿幼女罪,需要通过立法形式,但最高法此次明确表态,让嫖宿幼女罪的存废议题向提起法律修正案的目标更进了一步。”孙晓梅做出如上解读。

    今年,更多委员加入孙晓梅和刘白驹的行列。其中包括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和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曹义孙。

    “从某种意义上说,嫖宿幼女罪已经名存实亡。”孙晓梅说,她今年计划提交全国人大的建议,就是力求推动在《刑法》第九次修订中,让这个罪名“最终成为历史”。

    本报北京3月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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