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的一边是公诉人,另一边是被告,法官在上面。辩护人那个位置上却空荡荡的,七成以上是空荡荡的。那是为什么呢?”
3月11日上午,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在审议“两高”报告时,让代表们想象这样一个场景。这是基于浙江省前两年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在该省所有刑事案件中,有律师辩护的不到30%。
齐奇提到它,是接着另一个话头来的——冤假错案。去年,浙江“张氏叔侄强奸案”和“萧山5青年劫杀案”两起冤假错案得到了纠正,成为“去年被宣告无罪释放825人”分母之上的显眼分子。在代表们鼓掌的同时,齐奇却自我解剖:“我们深刻反思冤错案件的病灶病根之一,就在于对律师的辩护意见不够重视。”
这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旭代表的意见不谋而合。“加强与律师协会的沟通,高度重视律协、律师反映的问题,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职。”在上海团审议两高报告时,陈旭几乎把上面的话,一字一句地念了出来。
陈旭认为,控辩失衡的庭审难言公正。让法庭上辩护的声音强大起来,才能制约法官、检察官这两种公权力的“天然同盟”。
而长期以来,法律在刑事诉讼中的辩护权一直得不到有效重视,律师职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有时律师席位“形同虚设。”全国人大代表韩德云比喻为:法官举槌“现在开庭,律师实际上仍然‘缺席’。”
“‘两高’报告中都有对律师制度、作用和职业困境的描述与表态。这在此前‘两高’中几乎是没有的。”北京市天达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大进代表透露,昨天很多律师朋友接连打来电话,问的基本是同一句:“看到‘两高’报告了吗?里面说要重视律师。”
全国人大代表杨伟程注意到,在周强院长所作的工作报告中,“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职”被写入,“这是头一次,很有突破性。”
李大进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两高”报告是有针对性而来:“中国律师业发展30多年了,迄今很多律师,还在为最基本的‘三难’——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发愁。”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闫傲霜代表虽然是个外行,她却敏锐地感知到一个问题:“对上网公开的审判文书,谁最渴望了解?绝大部分是案件的当事人和利益相关人。但现在案件办理在过程中,当事人和律师及时地、全面地接触案卷资料都很困难,公开一纸生效判决书,够不够?”
“我曾经去翻过张氏叔侄案、赵作海案等有名冤假错案的资料,发现律师都在尽职尽责地奔忙。为什么结果如此?因为律师的辩护和作用没被充分采纳和认可。”李大进说,“比如,法庭上,律师的话经常被打断、被限时;判决书里,对律师辛苦调查取证的材料,有时一句‘不予采信’就给打发了。”
重视律师,重视辩护,齐奇认为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法治环境和人权保障水平的重要标尺之一。“当法庭控辩失衡十分明显时,连带庭审的正当性、法官的公正性,也常常受到质疑。”齐奇告诉记者,浙江省已经在尝试突围,比如,去年就通过全省法律援助中心,为8019名没有钱请律师、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通知律师出庭为他们辩护。152件刑事案件在充分听取辩护意见的基础上,被裁定撤诉。
“卷入刑事案件的,多是底层老百姓,他们不能因为贫困失去获得更好辩护的机会,不能因为法官、检察院权力缺乏制约,而成为另一个张氏叔侄案。”齐奇说,“国家虽然财力一下子达不到,但我建议在有条件的城市,判处三年以上没有钱请律师的,给他们聘请律师来辩护。”
韩德云表示赞同。他说,目前法律体系愈加完备,不是人人都懂得法律、都打得起官司,更需要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律师出庭为其辩护,确保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实现,更对法院、检察院所代表的公权力加以制衡和约束。
这一法治思维在一些法院院长头脑中已有共识。江苏高院院长许前飞称“有律师参与的案件,和没有律师参与或律师作用得不到发挥的案件,其效果和结果截然不同。”
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3月11日表示,应重视和保障律师在诉讼中的作用,发挥律师在三大诉讼领域中的作用,是诉讼民主的体现,特别是在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中,律师的作用非常重要,“从优秀律师中选拨法官的机制,也逐渐打通”。
本报北京3月11日电
本报记者 崔丽 王梦婕 刘世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