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高校招生腐败案件已呈多发趋势,自主招生、补录及调换专业3个环节成为招生腐败重灾区。去年年末的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原处长蔡荣生“不排除因招生问题”被查一事,让高校招生环节中的腐败问题再次成为焦点。 日前,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民意中国网和搜狐新闻客户端,对18272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91.2%的受访者认为当前高校招生腐败问题严重。87.7%的受访者直言,自己身边就有送钱送礼上大学的情况。受访者中,高校学生占27.3%,学生家长占34.7%,高校教师或行政人员占8.7%。(《中国青年报》3月18日)
如何拯救高校招生公信力,是推进高考制度改革中,教育部门和高校必须直面的问题。在笔者看来,高校招生公信力极低,主要与两方面因素有关。
其一,招生不公开、不透明。虽然早在2004年教育部就推出了“阳光高考”工程,要求各地做到高考招生信息公开、透明,但这项工程不尽如人意,尤其是在特长生招生、高考加分、自主招生方面,高校的信息公开并没有达到“阳光高考”的要求。而耐人寻味的是,即便信息不公开,也没有任何地方教育部门、高校被问责。比如,2009年,媒体曾一再质疑浙江高考体育加分存在权势交易,信息不公开,可浙江教育部门的措施是,进一步减少体育加分公示的信息。上级部门也没有进行问责。
其二,高考改革的程序设计出现偏差。具体表现在,一方面,改革由教育行政部门主导,公众没有参与权和决策权,比如,自主招生改革,是由行政部门推动的,为什么推进自主招生、自主招生怎么进行、怎样保障自主招生的公平,有关部门在决策时并没有听取公众的意见,以至于在过去10年间,自主招生的政策每年在变,2013年的自主招生,临到2012年年底,才公布考试科目,先确定了联考时间,随后又推后,决策很随意。
另一方面,我国正在实行的自主招生改革,将自主招生与集中录取制度嫁接,把高校的个性化测试放在统一高考之前,自主招生没有突破单一的分数评价体系,整个基础教育还是盛行应试教育。而科学、合理的自主招生应该与集中录取脱钩,允许学生与学校双向选择。学生参加统一高考,学校依据统一高考成绩提出申请成绩要求,达到成绩要求的学生自主申请大学,大学根据统一测试成绩、大学面试考察成绩、中学学业成绩综合评价录取学生。简单地说,就是变以前的“统一高考+集中录取”为“统一高考+自主招生”。
香港地区高校在内地自主招生就用统一高考的成绩作为申请的笔试成绩,国外一些大学,诸如悉尼大学也认可我国的高考成绩,我国高校没必要自己或多校联合搞笔试,在学生参加学校笔试、面试之后再去参加统一高考,这是对自主招生本质的误解,也是对基本程序的颠倒。
如果考生可以申请若干所大学,可获得若干所大学录取通知书,将充分扩大学生的选择权,而选择权是受教育者最基本的权利,有了选择权的受教育者,将进一步拥有对大学的监督权、评价权,教育部门、学校面对有选择权的受教育者,不得不做到信息公开、确保公平公正。
而我国当前高考录取制度的基本特点是,每个学生只能获得一张大学录取通知书,也就是说,学生缺少选择学校的权利。权力于是主导整个高考,不受制约与监督,腐败由此滋生。高考改革的重点应该是改革录取制度,只有以扩大受教育者权为核心深化高考改革,高校招生腐败的土壤才能逐渐铲除,也才能重树高校的招生公信力。这同时也是把基础教育从应试教育中解放出来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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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丙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