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尔·哈比森是一位年轻的伦敦艺术家,他可以将马丁路德·金的著名演讲绘成一幅彩色画,还能把Lady Gaga的炫目造型写成一首曲子。
同时,他也是一个全色盲症患者。“色彩斑斓”差点成为他毕生都无法理解的词语。在此之前,恐怕也无人相信——一个看不见色彩的人会在绘画领域有所作为。
但看不见颜色,并不意味着无法感知它。哈比森是一个“听”色彩的人——他可以听见毕加索《亚威农少女》浑身闪着光泽的砖红色,或者梵高《向日葵》恣意生长的黄色。
而这个奇异的艺术家一进超市就像“闯入了夜店”,各种奇怪的旋律会从五颜六色的包装袋冒出来,使劲儿往他耳朵里钻。
事实上,哈比森没有超自然的能力,却有着无法克服的视觉缺陷。天空是蓝的,草地是绿的,柠檬是黄的,让代表色彩的词汇在色盲症患者生活里变得有实际意义,在医学上仍然是个未解的难题。
在灰暗里度过20多年后,哈比森的生活终于被涂上色彩。2003年,他参加一个名为“用技术改变我们看世界的方式”的讲座,主讲人是英国普利茅斯大学控制论专业的年轻学者亚当·蒙坦顿。当时,哈比森问蒙坦顿:“是否有可能创造一种感知颜色的新方式?”
只花了两周时间,“用技术改变看颜色的方式”竟然变成了现实。创造奇迹的科学原理并不复杂,中学物理课本里就能找到答案——“将不同的光波频率转换成相应的声波频率”。
哈比森有了新的感觉“器官”,尽管它最原始的样子还十分简陋,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摄像头、一台背挂式便携电脑和一副耳机的组合体,而且还需要全部外挂在人身上。
当哈比森第一次听见色彩时,他突然飞奔下楼,一旁惊诧的蒙坦顿根本来不及阻止他。
直到有一天,哈比森希望“电子眼”真正成为他身体的一部分。他说服一位西班牙医生在他的后脑植入芯片。而这个芯片能接收更细微的信号,将震动直接传到耳朵里,“就像是从脑子里发出的声音”。
从此,长相英俊的哈比森以怪诞的形象示人:头上伸着一根黑天线,一端连着“电子眼”,另一端植入他的头骨。这个“电子眼”捕捉到色彩后,将每种颜色转化成不同的震动频率。通过骨传导,哈比森听到振动频率,再来辨认颜色。
尽管难免被笑话为外星人,但哈比森很喜欢自己的造型,就连他护照上的头像,也不会缺少那个“电子眼”。事实上,英国不允许公民戴电子设备的形象出现在护照上,但哈比森坚持跟官员解释,“你们看到的是我新身体的一部分,是我大脑的延伸”。
技术不仅弥补了哈比森的人生缺憾,还让这个色盲患者对色彩变得极其敏感。通过那只“电子眼”,哈比森可以捕捉到红外线和紫外线,从而感知到常人看不见的色彩。他不免得意地说,“人的视觉真是太有限了”。
在听到色彩以后,哈比森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他的穿衣风格变了,他不关心那些色彩搭在身上是否和谐,而更在意它们组合起来是否悦耳。他的饮食偏好也变了,面对各种美味佳肴,他会先吃掉“最喜欢的歌”,比如“ Lady Gaga沙拉是不错的开胃菜”。
凭借所谓的“第七感”,哈比森创造出一种新奇的绘画形式,同时也发现了一个可以颠覆现实印象的世界。他用声音给人画像,麦当娜的金发和莱昂纳多的蓝眼睛,变成诡异的音乐后,“听起来不怎么样”。他还将马丁路德·金和希特勒的演讲绘成图画,还狡黠地问人们“更喜欢哪一幅”。有趣的是,大部分人会对那幅色彩更明丽的画作表示好感,尽管它出自希特勒那段臭名昭著的言论。
在人生被科学抹上五光十色后,哈比森成为一个科技主义者。他在一次TED大会上说:“如果我们不再为移动电话,而是为身体来创造程序,这将会是这个世纪很大的变革。”
那天,他身上的T恤衫是蓝色的,西装是粉色的,而裤子是橘色的。虽然他看不见这三种颜色混搭起来的效果,却听到一身“C大调”,他说,那是一种“很喜悦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