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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09日 星期三
中青在线

“教辅新政”是如何走偏的

本报记者 田文生 《 中国青年报 》( 2014年04月09日   07 版)

    在“教辅新政”出台前,针对教辅书的最大争议,是业界通行的“推荐目录”方式。一纸“目录”隔断了充分的市场竞争,形成事实上的垄断。多年来,我国明令禁止统一征订教辅材料,严禁印发教辅材料推荐目录。

    2011年推出的备受期待的“教辅新政”,是涵盖了众多部门“一揽子政策”的总称。

    原新闻出版总署的主要措施,是严格规范教辅书出版资质,强调一书一号。在鲍红看来,这些措施抬高了教辅书出版的门槛,“对治理教辅书散、滥较有成效”。

    以教育部为首的四部委通知的主要措施,是进行教辅书评议——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成立教辅书评议委员会,择优选出若干套进行公告,各地市从中选择一套推荐给本地区学生选用。

    发改委等三部委的措施,则是对进入评议推荐的教辅书进行限价。

    这套“政策组合拳”中的基调,是提高教辅书出版的门槛,受到了业界的普遍欢迎。从业多年的中部某省的教辅书批发商仲靳表示:“我举双手赞成提高教辅书出版的门槛!”

    “公司原来代理的教辅书品种很多,退货率也高,仓库、报单、退货都要许多人手。现在教辅书门槛提高了,品种减少了,有效销售增加了,我们也节省了一些人力。”仲靳说,“出版商也没必要贪大求全,一些大公司一年三四千个品种,其实主要盈利的也就两三个套系,砍掉一些品种,规模虽然下来了,盈利可能更好。”

    在这套“政策组合拳”中,“四部委通知”对行业影响最大。其中最核心的内容,是确立了“先评议、再推荐”的游戏规则。

    这在业界见仁见智。得利者表示拥护,而失意者则对评议的公正性提出强烈质疑。

    “评议的文件是教育部主导发的,各省评议工作由省教育厅来做,选择权在县教育主管部门,从现实来看,许多评议目录上的产品是教育部下属各出版社的产品,这样做是否公平?”一名民营教辅书公司董事长认为,如果仅就“游戏规则”来看,“评议推荐看上去很美”,但并非这么回事。“儿子要和别人比赛,老子当裁判,你说结果会怎么样?”

    “就像卫生局不管病情如何,规定同类病人只能吃同一种药一样,显然是不合理、不科学的。”他认为,以地市为单位实行“一科一辅”,而且局限在省里评议的1~5套中选择,未必是最好的办法。

    “公正的评议,我们当然欢迎。可是,现在真正的好书评不上,各省评出来的都是自己的产品,都说自己的最好,这不是矛盾吗?”多年从事教辅书销售的闵小伟表示,操作中,“评议”出来的教辅书有时并不好用。“有的学校迫于压力,也会买一部分,但根本不发给学生,或者发了也不用,学生还要重新买别的。”

    鲍红也说,市场上优秀的教辅品牌很难见到,各省推荐的很多都是本省的产品。“一些地方明确规定,送审单位必须是本地出版社,直接排斥外地教辅书”。

    一位姓刘的教辅书批发商认为,按现行运作方式,“搞定”评议比市场竞争更重要。“一纸征订目录轻易搞定几千万元;一层关系拿下几百万元;一杯酒签订一百万元,不是坊间传说。什么选题研发、市场调研、营销服务,只是做做样子。”

    “评议”过程中,也出现过很多乱象。

    2013年10月,有人在网上实名举报,某省教育厅官员帮一家出版机构“量身定做”教辅书评议规则,使该出版机构通过的教辅书数量超过95%。采取的手段包括:只给5天送评准备时间,让其他出版社根本来不及准备申报资料;逼迫外地出版社必须授权给当地出版社,否则他们的教材就没有配套教辅书等。

    “新政的第二个问题是评议范围被不断扩大。”鲍红认为,通知要求评议的种类主要是同步练习,“也可根据教学需要评议推荐寒暑假作业、中高考教辅材料”。实际中,除了同步练习、寒暑假作业、中高考教辅书,一些地方还将写字、作文、阅读、古诗文、散文欣赏、小说欣赏、传记选读、专题教材、数理化公式等都列入评议,评议种类被不断扩大。

    “新政的第三个问题,在于操作中的强制现象,通知要求‘自愿选择’,许多地方变成了强制购买。”鲍红说,“有的地方为显示合规,让学生和家长在委托采购的协议书上签字。”

    她说,还有教育部门不定时去学校检查,翻看学生的书包,如果一个班三分之二的学生有同一本教辅书,即视为老师统一推荐,要进行处罚。“还有的地方,如果不买评议中的教辅书,而统一购买了评议之外的教辅书,就要进行处分。而如果购买了评议中的教辅书,学校再买就没人管了。”

    “第四个问题在于发行资质限制。”鲍红介绍,通知规定,评议教辅书的发行单位,应具备中小学教材发行资质。“问题是,我国从来没有设立过教材发行资质。有的地方规定,只有新华书店才有此资质,学校只能选购新华书店的教辅书。于是,许多民营企业的销售,只有通过新华书店结账才算合法,新华书店凭此多了许多利润。”

    除上述问题外,“评议”时,教辅书是否应得到教材社的授权,也是业界关注的热点。

    鲍红介绍,2013年秋,除北京外,几乎所有省(区、市)均执行四部委通知。“而且,授权均成为进入评议推荐的前提条件。”她说,“这意味着,整个征订市场,凡是同步类教辅书都须取得教材社的授权。教材社依靠行政规定——而非法律手段——迅速完成了系统教辅书的授权。”

    “这种做法值得商榷。”鲍红认为,通知规定,根据他人享有著作权的教科书编写出版的同步练习册,应依法取得著作权人的授权。“这句话本身没错,但既然是‘依法’,就应由法律而非行政系统进行认定。”

    “现在,变成了‘没有授权,就不能上评议推荐;不能上评议推荐,学校就不能统一购买’的格局。而目前教辅书销售约80%是通过统一征订实现的。授权和评议卡住了教辅书的大半壁江山。”鲍红说,“这样,授权就成为直接关系出版教辅书企业生死存亡的稀缺资源,教材社的授权条件也随之提高。人民教育出版社授权费用从1%~3%上升到5%~6%,有的教材社可达8%~12%。”

    这样的规定,给行业带来巨大震荡,某民营教辅书公司董事长表示:“现在的情况,不合作,是等死;合作,是找死。”

    “不合作,当地规定不能采购评议之外的教辅书,根本没法销售。”他说,“跟出版社合作,出版社要你策划组稿,还要负责推广发行,要保几千万元的销售量,给他们12%~15%的版税,提前还要交保证金。这么苛刻的条件,加上教辅书限价,基本没有利润,还可能亏损。” 

    “教材社不可能授权很多家,否则,教辅书企业就要自相残杀了。”他说,如果两家规模相似的教辅书企业,一家取得了授权,就一定会积极打击另一家。“如果这个教辅书市场有100家企业,授权了20家,这20家一定会联合绞杀另80家。” 

    在鲍红看来:“这使原本致力于为学生推荐优秀教辅书、减轻学生负担的教辅书新政,被一些地方扭曲利用,成为重新垄断和瓜分市场的借口。” 

    殷超掌控着一家规模较大的教辅书出版企业,他也认为目前的教辅书评议存在很大问题,“不上评议的教辅书学校就不能买,阻断了正常的市场竞争。”

    另一位资深出版人的看法则更为激进:“这个所谓的‘教辅新政’,不仅没有起到作用,反而加重了学生和家长的负担。”

    “2009年的七部委文件明确规定,不许搞推荐目录。但是,2012年的四部委文件,却确定了与此矛盾的游戏规则。”他说,“两份文件是矛盾的。所谓的‘新政’,反而把以前禁止的‘目录’合法化了,让统一征订有了尚方宝剑。”

    “‘新政’的运行会不会导致一个权力寻租的黑洞?”他说,“如果真要动真格,就下达一纸禁令,让所有学校都不能统一征订,这不就完了?把所有的选择权都交给学生和家长,让市场说了算。教辅虽然有特殊性,但仍属于商品,应该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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