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彭山县今年年初出台的一份文件最近经媒体报道后,引起广泛关注。文件罗列了十个“不准”,对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进行约束。
这份题为《彭山县党员干部“去官气”具体要求》的文件公开在彭山县人民政府的门户网站上。文件要求党员干部从思想上和行为上“去官气”,还明确表示要进行监督落实。
文件的第二部分是“行为上‘去官气’”,包括十个“不准”,比如不准对上级刻意逢迎、溜须拍马,要讲自己的真实意见;不准在调研和检查工作时前呼后拥、走马观花,不准多带一个与该工作无关的人员。
与群众直接相关的“不准”还包括:不准在群众和下级面前有趾高气扬、高高在上的态度,不准在群众面前背着手讲话、用手指着群众讲话,爆粗口、说脏话。不准对基层和群众反映的问题乱表态、放空炮,不准说“不晓得”、“别找我”。
除此之外,文件还对官员“八小时以外”的行为进行了约束,比如不准在公众场所叼烟、剔牙齿、衣冠不整;不准在居住小区耍霸道,拖欠物管费,乱停车。
2014年2月24日,中共彭山县委办公室正式印发了《彭山县党员干部“去官气”具体要求》。4月11日,《华西都市报》进行了大篇幅报道,这个县级党委的文件从而走进公众的视野中,并引发热议。
《华西都市报》报道引述了一些案例。比如,彭山县县长梁磊有一天去彭溪镇调研,刚到目的地,彭溪镇党委书记赵飞宇就准备上前帮忙开车门。梁磊迅速开门下车,笑着给赵飞宇“上了一课”:“你不用给我开车门。县委要求‘不准让人提包包、端茶杯、开关车门’,我们要带头做好。”
此外,还有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宁武拒绝公车私用每天坚持步行上下班、牧马派出所所长王东听从建议改变绷脸“包公”形象增加亲和力的例子。
不少媒体刊发评论,对彭山此举持肯定态度。《北京晨报》的评论说:彭山县的这个红头文件发得好,从群众眼睛看得见的反感问题上抓起,虽然它只是作风问题的表面,但是抓了总比不抓好,约束总比放任强。
商都网的一篇评论认为:在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当下,彭山出台“去官气”行为“十不准”,从细节着手去除党员干部身上的“官气”,对于拉近与群众之间的距离,走好群众路线,具有积极的作用。
也有评论表示质疑:规定是否能够执行好、得力地落实好、坚持完成下去?评论建议,创新监督的方式,增强监督的实效,而不是一纸“红文”发出来,引起大伙儿关注,后面却是“未完不续”。
有网友尖锐地说:“所谓的‘去官气’,就是你们干部自编自演闹着玩儿的吧?”这位网友说,领导自己提包包,自己端茶杯,自己开关车门,又能改变啥呢?我们之前的报道,不都是领导亲自什么什么的吗?
彭山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龚涛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这份文件出台的背景是当下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十个“不准”是要求领导干部更好地服务群众,对领导干部是一个提醒和约束。
“领导干部身上可能存在一些这样那样的问题,每个人都要对照这面镜子,看看自己有没有缺点,从而更好地服务群众。”龚涛说。
中共彭山县委组织部牵头起草了这份文件。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王仲文说,网友质疑也是正常的,他就文件出台的背景和经过做了解释。
王仲文说,去年,县里通过召开座谈会、下基层调研等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收集了一批群众反感的事例进行归纳梳理,从中选出了这十条群众看得见的、与群众关系最密切的、也是官员最容易犯错误的行为细节。
“溜须拍马”、“刻意逢迎”、“正确的废话”、“趾高气扬”……十条“不准”中的这些内容,如何界定?如何监督落实?
王仲文说,是不是套话空话,是不是真心话,表态之后有没有落实,群众都清楚。他同时表示,有的事情可能没有那么明确的标准,这要求干部自己有一个把握。
“一个像经济发展指标那样的明确的东西,一个具体标准,在某些方面也没有多大的必要。”王仲文说,“我们认为这是一个导向。”
文件中明确了鼓励公众监督举报、纪委开展明察暗访等条款,不过,截至记者发稿时,公众还是“零举报”,实际工作中尚无惩处的案例。《华西都市报》报道提及的“在暗访中发现了一起”,目前尚在调查核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