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于5月30日刊发报道《四川珙县:污染专项补偿资金去哪儿了》。报道显示四川华电珙县电厂的煤灰堆场污染附近水源,造成附近村民饮用水困难。近日,珙县孝儿镇回应表示已与电厂协商解决方案。专家表示对于污染问题电厂和政府都应承担责任。
6月9日,四川华电珙县电厂出具的一份情况说明称,对娃娃沟水源问题,已与当地镇政府协商,投入资金采取打井、建水窖、田改地等方式解决人畜饮水及灌溉问题。由于巩舟村住户比较分散,修建集中供水并不现实,当前正在研究具体打井、建水窖、田改地等方式解决饮用水的问题。四川华电珙县电厂所在地珙县孝儿镇党委书记也作出同样表示。
当地村民则告诉记者,建水窖、打机井等方式原本当地就有住户采用,但效果不佳,仍属于“靠天喝水”。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王灿发教授表示,谁污染谁治理是基本原则。
在采访中,电厂方面曾表示煤灰堆场的修建符合技术标准。王灿发表示即便电厂的技术措施符合标准,对当地造成污染也要承担责任。此外,王灿发亦认为,对于已经造成的污染,环保部门存在监管上的失职。而在整改过程中,政府部门主要起到监督落实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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