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20余名户外登山爱好者,来到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毕克齐镇兵州亥乡什报气村的北阴山山脉豹榆沟户外探险,不料登山爱好者王某独自行动时遇险。6月16日,公安、消防、部队及多名资深专业驴友经过近一天的紧张搜救,最终在山沟内的瀑布脚下发现了已经死亡的王某。
据参与救援的呼和浩特消防支队土左旗一中队队长刘浩宸介绍,该中队接警时是6月16日上午7时46分,通过电话得知此人在登山时不慎坠崖,摔在半山腰树杈上,生死不明。
消防员赶到山脚下时了解到,坠崖者是一名王姓男子,当日独自离开队伍登山,本该在15日16时归队,但却一直没有消息。驴友团其他成员自发组织人员搜索,直至16日上午7时40分,发现他被卡在一处半山腰的树杈上,初步判断无生命迹象。土左旗公安局刑警大队技术中队的刑警介绍,根据现场情况分析,死者属于意外坠崖身亡。
中国青年报记者了解到,事发的豹榆沟山里共有3道瀑布,距山口约10公里左右,是2012年年底首次由专业户外活动人员探索出来的。驴友001说,该地段地形落差很大,没有专业的带队人员是很难进去的。第一道瀑布垂直高度约20米,瀑布山面陡峭;第二道瀑布垂直高度约40米,地势险峻,非专业人士在没有专业攀岩设备的情况下很难攀登。
通过网络自发组织户外运动常发意外事故
近年来,户外运动持续升温。越来越多的各类人群加入到户外运动的队伍之中,然而频频发生的“驴友”户外遇险事故,也让政府部门头痛不已。
全国每月都有“驴友”在登山等户外活动中发生意外。2011年度《中国户外安全事故调研报告》搜集到的2011年中国户外安全事故共492起,与2010年度的182起相比有大幅增长。
通过网络召集户外运动爱好者参加野营、登山、探险等活动的人越来越多,意外事故往往发生在通过网络自发组织的户外运动中。驴友“无情”介绍,“网友自发组织的户外活动大多喜欢选择人迹罕至、风景独特的地方,发起者将这种活动定义为不设领队、完全自助、所有费用‘AA制’,而且在队员安全问题上也完全是靠相互帮助、自己注意,这在某种程度上构成了一定的隐患。”
记者登录一家自发组织的户外运动网站,和一位网友的交谈中了解到,户外爱好者大多是看到网站的帖子后,通过电话联系,一起出发。
这位网友告诉记者:“在网络上公开召集同伴出行,已是一种有组织的行为。在这里不必缴纳会费,只要做到每次出行时‘AA制’就可以,而且完全没有年龄和性别限制,只要身体健康,能够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就能参加其组织的活动。”
调查中记者发现,通过网络自发组织户外运动有一个通病:专业性差、组织松散,种种准备不足导致意外事故时有发生。在“无情”眼里,不少民间驴友团体,没有专业的户外运动指导人员和器材,无力提供专业安全保障,“这样的组织出去,我们称之为自杀行为。”
只有法律法规完善户外运动才能走上正轨
“无情”告诉记者:一般来说,在户外活动前,作为领队要详细了解线路相关情况(如气温变化、路线类型、强度难度等)和参加人员素质(身体状况、经验、装备等),撰写活动计划书(其中最主要的是意外事件应急预案和后备方案等),到体育主管部门登记备案,购买保险,签署责权协议。如要走高危线路,领队一定要提前去探一次路。
虽然,目前相关政府部门要求驴友组织在活动前,去相关机构(比如登山协会)备案,告知自己的动向,但在这方面,驴友们积极性不高。
美国、英国,很多国家的登山穿越等户外探险活动开展得较早,已经有数十年的历史。在这些国家,探险行为是由相关协会规范的,同时这些协会也承担其所负责区域的救援任务,参与探险活动的人必须持有相应等级的“执照”。
我国虽然早在2003年就施行了《国内登山管理办法》,并于2007年实施了《旅游资源保护暂行办法》。但迄今为止,还没有一部具有针对性的户外活动的管理办法,而上述两个办法也都未明确规定个人遇险应承担什么责任。
“驴友”安全意识淡薄、户外知识缺失;组织机构准入门槛低,组织者专业技能有限,随意组队;行业内无相关法律法规约束和出行保障;搜救遇险“驴友”产生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成本由谁承担,法律尚无明确规定等等问题中,发生了高额的搜救成本,付出无数次“血”的代价。
户外运动从目前的无序中走出来?如何尽量减少户外风险?这些问题已不容回避。在今年“两会”上,政协委员、中国登山队队长王勇峰提交了一份《关于建立健全全国户外救援体系和引导保险行业介入户外救援》的提案。
王勇峰通过总结救援经验,与发达国家的交流,提出以政府为主导,以各地的基层救援组织为骨干,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覆盖体系。他认为,救援如果靠政府大包大揽,或是仅靠其他的民间志愿者,都不太现实。
不少户外运动人士也认为,要保证安全,政府相关部门亟须加强对户外探险行业的引导、规范,尽快建立探险行业安全保障标准,对探险活动的组织者实行资质认定和准入制,从源头上把关,通过立法规范户外运动的准入门槛、运行机制、风险管理、责任归属等。只有法律法规真正完善了,户外运动才能走上正轨。
本报记者 李玉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