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7月1日电(记者王烨捷 周凯)今天,上海市政府发布《关于公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4年修订)的公告》,相比2013版,负面清单从190条调整为139条。
新版负面清单取消了14条管理措施,放宽了19条管理措施,进一步开放的比例达17.4%。取消的14条开放措施中,服务业领域的就包含7条,包括:取消对进出口商品认证公司的限制、取消对认证机构外方投资者的资质要求、取消投资国际海运货物装卸、国际海运集装箱站和堆场业务的股比限制、取消投资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的股比限制等;制造业等领域的7条包括:取消对投资400吨及以上轮式、履带式起重机械制造的股比限制、取消对投资各类普通级轴承及零件、毛坯制造、一般涤纶长丝、短纤维设备制造的限制等。
放宽的19条管理措施中,涉及制造业领域9条、基础设施领域1条、房地产领域1条、商贸服务领域4条、航运服务领域2条、专业服务领域1条、社会服务领域1条。例如,原“限制投资船舶代理(中方控股)”放宽为“除从事公共国际船舶代理业务的,外资比例不超过51%外,限制投资船舶代理(中方控股)”等。
一些原本没有具体限制条件的管理措施,也被大幅缩减,由2013版的55条缩减到25条,并明确了具体限制条件。例如:明确了投资直销的条件,即投资者须具有3年以上在中国境外从事直销活动的经验,且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明确了投资基础电信业务的条件,即外资比例不得超过49%等。
记者注意到,被缩减的51条中,还包括此前广受关注的有关博彩和色情业的内容。2013版负面清单中有关“禁止投资博彩业(含赌博类跑马场)”以及“禁止投资色情业”的表述,在2014版中被删除。
对此,上海自贸区方面的解释是,在被删除的51条条例中,包含14条对境内、境外投资者均有限制或禁止要求的管理措施。包含上述两项内容在内,均为“内外一致”规定,不再在负面清单中列出。
据悉,截至6月28日,上海自贸区挂牌后累计新设外资企业1240户,其中92%的新设外企属于负面清单范围以外,按照备案方式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