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登记卡,是否就能终结小贩和城管的“游击战”?7月2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公布《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提供了这种可能性。
这一草案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引发热议。它究竟有多少突破性的“含金量”?是否能成为破解小贩城管“对峙”难题的一把钥匙?
相关专家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广东这一尝试,将成为城管“人治”转向“法治”的新一步。
“城管问题上,疏导比堵更重要”
在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周志忍看来,广东的尝试是在破解城管问题的一大症结——“缺乏规范”。
“城管的尴尬,在执法无据、规范化不够。哪些地方可以摆摊、哪些地方不可以摆摊,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就导致城管治理上人治色彩浓厚,经常为了市容或领导视察,进行运动式的管理,导致小贩和城管打‘游击战’,双方的矛盾却始终无法解决。”周志忍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
多名专家介绍,纽约、巴塞罗那等一些国外城市的应对经验是,对摊位申请进行严格管理。
在这些国外城市,禁止摆摊的地段并非“领导拍脑袋”决定,而是制定一系列客观衡量标准:比如路面宽窄,是否有需要避免拥堵的基础设施,作为交通要道的人流量、车流量,或者有特别需要注重市容市貌的使馆等特殊单位。
而相对,现在我国大多数城市,所有的街道定义都是“模糊状态”。“有的小贩在一个地方摆了好几个月,突然才来城管说不能摆摊,他就难以理解。”
“现在城市管理矛盾突出,根本问题是,在城镇化加速、城市流动人口大幅增加的情况下,城市规划给小商贩的生存空间不够。供给和需求之间的差距越大,矛盾就会越突出。”城管问题专家罗亚蒙说。
“同时,政府部门也要告诉小贩,哪里能摆摊。在城市管理问题上,要疏、导兼顾,‘疏’更重要。有疏才能有堵,堵才有效。”周志忍说。
收管理费,会引发新一轮“猫鼠游戏”吗?
《草案》的一面博得了掌声,关于“管理费”的另一面,也引起了担忧。
根据《草案》,划定区域摊贩、临时指定区域摊贩的清洁服务费、场地使用费及使用管理费实行政府定价,有条件的应当给予政府补贴、减免收费等优惠政策。
周志忍认为,收管理费本身不是问题,“政府定价是否合理,才是问题”。
他认为,关键在于,政府需要科学核算摆摊区域的管理、执法成本。“比如,食品摊贩可能产生较多垃圾,不同的摊位要设置不同的档次。”同时,政府部门也应公开计算管理费定价的依据,召开听证会,“和老百姓讲清楚”。
罗亚蒙也提醒,如果管理费过高,依然可能引发“猫捉老鼠”的游戏。
“我个人建议,按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最好不收小贩的管理费,但是专业保洁人员收卫生费是合理的,比如一天交几元卫生费。同时,残疾人、特困群体可以免交。”
但也有人提出,政府划定的“合法摆摊区”,是否会远离小贩原本摆摊的“旺铺”?
专家均指出,摆摊商贩是城市商业的一部分,但从功能上无法替代正式商店,因此,“是否旺铺地段”还需首先考虑城市管理需要。
罗亚蒙提议,在摊位区域划定后,政府部门还可尝试,根据小商贩的承受能力,对一些较好地段的铺面进行适当的“公开竞价”。“谁交的管理费高就给谁,这个费用用来保护环境和市容。”
“以后不管谁当城管局长,都得这么干”
《草案》中的一条规定,也被认为是“城管减负”的风向标。
那就是:“乡镇政府与街道办管理定点区域,城管管理非定时定点的流动摊贩”。
一位从业11年的基层城管队员认为,它是给“一个吹到极限的气球放气”。
首先,他认为,从管理区域上,《草案》意味着城管队员不再需要“包打天下”。“终于可能有地方法规,明确规定了乡镇政府、街道办的管理范围,而我们只管这之外的。”
“更有意义的是,原本整个城市都可能是不允许小贩摆摊的,我可以理解,他们无处安身,生存压力就会加大,就像一个吹胀的气球,很容易炸开。所以,他们和城管队员对峙时,就容易发生冲突。而现在,《草案》解决了这个问题。他们有了合法的去处,压力有了出口,这也让我们执法时可能遭遇的阻力大大减少。”这名队员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
周志忍认为,《草案》用地方法规的形式,还大大压缩了原本城管执法中的“灰色地带”,也让以后的政府规划更有依据。
“原本小贩摆摊的区域都是灰色地带,也就无法调研供需的矛盾。如果僧多粥少很严重,政府就应该进行拓宽马路、改善基础设施等规划。但这些都是以黑白地带为基础,否则就没法科学测算、规划。”
多名专家均表示,相比此前多地尝试划定摊贩疏导区,此次广东若出台地方性法规,是向法制化、规范化前进了一步。
“建立疏导区毕竟只是执法部门行政的一种探索,只是一条可能的解决路径。而立法考虑得肯定要更全面,有专家进行系统论证,覆盖多种解决路径,也会覆盖疏导区这种方式。”周志忍说。
多名专家认为,《草案》中的按抽签摇号,是一种“相对公平的做法”。罗亚蒙介绍,美国纽约对摊贩的管理也采取这一方式。
罗亚蒙认为,广东的这一做法,实际是城市治理方式的升级:“从行政命令到法律规章”。
“过去的疏导点是城管局用行政命令来推动的,制定条例之后,实际上是把行政经验法制化、固定化了。以后不管谁当城管局长,都得这么干。”罗亚蒙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