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吃货”简直成了一个撒娇式的自称。不管是汉子、妹子还是女汉子,若想表现出自己拥有率真不做作的可爱性情,大多会呲牙或莞尔一笑:“我就是一枚吃货。”殊不知,真正的“吃货”,可不是任谁都能当的。石一枫这篇小文给“吃货”进行了名词解释:您要有神农尝百草的精神,吃人所未吃,吃人所不敢吃,挑战各种食材的搭配极限,“舌尖上的中国”是小意思,“舌尖上的世界”才够劲儿。这种勇士,才配叫“吃货”。当然,石一枫同志也给予了友情提醒:吃货的下场,没准儿就是厌食。吃货有风险,模仿需谨慎。——主持人 蔡梦吟
因为好吃懒做的本质,我过去读小说的时候,一度最喜欢《美食家》之类的作品。看到陆文夫写的那位朱先生,每天早上起来先要坐车去吃头汤面,泡完澡消了食再专门让小伙计去城里某条巷子去买烧鸭,嘴里和心里实在都羡慕得紧。后来又读到了汪增祺和另一些老“吃主儿”写的零星文章,知道了腌到什么程度的咸鸭蛋最好吃,带缨的小萝卜在什么季节蘸酱最好。一个咸鸭蛋和萝卜都能搞出这么多讲究,老一辈人的腐朽,往往是在朴素里面见精致。那个时候我很有追求也很没追求地想,如果能够放纵性地满足口腹之欲,也是人生的重大收获之一。
但是这个信念在近些年发生了变化,主要是因为“吃”的意味被一些人搞得越来越含混、越来越古怪了。且不说中国式饭局上请谁吃、为了什么吃这些不纯洁的因素,就是单一性地为了吃而吃,好像也变了味道。这还要从我所认识的一位富人说起,这位爷不仅富,而且是很早就富了起来,早到了什么地步呢?在上个世纪80年代,当大部分中国人只知道用纸来擦屁股的时候,他老人家已经懂得纸是可以擦嘴的了——我就是从他那儿见识到了世界上还有“餐巾纸”这种文明玩意儿。但也和大部分中国人一样,他富起来之后的第一反应,就是不亏待那张嘴。
“撮”遍大三元之类的著名饭馆就不提了,对于真正沉溺于吃又有条件吃的人,那些根本算不得壮举。据我观察,这位爷对吃的执迷,主要体现在三个层次上。
第一个层次,是敢于吃别人认为稀奇古怪的东西。比如到了海南,他必会去吃一种名叫“坡麻”的整只囫囵炸出来的海滩蜥蜴,去东北的时候,又会专门弄两只坐井观天、蹲在汤盅里的蟾蜍。当地人会把这些动物变成食物,往往是因为迷信它们“补”,而我的美食家朋友却不考虑补不补,只是认为那些东西“香”。在他看来,只要是一般人尝不到的味道,大概都是香的。而他也给自己起了个雅号,叫“五香嘴儿”——当然了,究竟是五香嘴还是五毒嘴,恐怕还得专门探讨。
第二个层次就有了于无声中听惊雷的气势,是把寻常的东西按照最不寻常的方法来烹制。贾府的茄子无非是“糟践了多少只鸡”,而且鸡汤煨茄子,想必还是把常规性的好味道放大了而已。作为一个敢为天下先的食客,这位爷有一段时间表现得简直像个化学家,专爱尝试着把看起来风马牛不相及的东西搭配在一起:西瓜和咖喱、蛋塔和朝天椒、炖小羊肉和芥末……他不仅自己神农尝百草,而且还专门摆了一桌“迷宗宴”,请身边的吃货都去品鉴一下。一顿饭吃下来,基本上所有人的进食和消化系统都出现了或多或少的不良反应。
第三个层次,看起来便有些超出了“吃”本身的范畴,追求的是用餐环境的奇特性。香港的某座山顶,意大利某个海边的悬崖上,这位爷都是去尝试过的。而在他看来,最震撼的一次用餐经历发生在中国的沿海,那也是在一座山上,开餐厅的人居然把山尖给削平了,然后罩上了一个无比巨大,好像植物园的温室大棚一样的玻璃罩子,罩子底下扣着仅有的一张饭桌。在赤日炎炎的夏天,吃客们穿着羊毛衫坐在充斥着空调冷气的罩子里,环看着三个乡的大海吃饭,吃出来的已经是逆转自然的巨大气魄了。
毫无疑问,上述吃法几乎已经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而过分地不走寻常路的代价也是惨痛的。当我最近一次见到这位美食家,却看见他明显的瘦了,精神也疲惫了,他告诉我,自己患上了相当严重的厌食症,正在寻医问药。一个爱吃的人却突然恨上了吃,这听起来十分诡异,但他本人倒也清楚,一针见血地剖析道:“不稀奇的吃腻了,稀奇的其实不好吃——我不厌食谁厌食?”
更悲剧的是,现在的他感到了全面的了无生趣,厌食症还有发展成抑郁症的危险。这也是一根筋的人不幸把那根筋绷断了的结果。而他那根误入歧途的舌尖留给我们的最大教训也许是:即使在一个纵欲合理的年代,把所有的激情全部压在某个单一欲望上,也等于一次危险的赌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