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胆子小,人老实,错过了2008年以来举债发展的黄金期。”西部地区一位干部说。在接受采访的基层干部中,不少人对于当地近几年没能大规模举债发展深感遗憾。(《经济参考报》8月5日)
应该承认,地方政府领导若抓住了政策发展机遇,用足、用活、用好了政策,对推动一个地区赶超发展确实会产生积极作用。中央允许地方政府实施举债融资政策发展地方经济,一些省市在执行上比较激进,肯动脑筋,步子迈得大,实现了城市滚动发展,带来了民生工程改善;一些省市表现得谨慎、稳妥、胆子小,在中央政府点刹车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时,遭遇了资金瓶颈,地方经济发展尚显落后。客观地看,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条件千差万别,出现发展速度不一致现象,实属正常。且现在靠过度举债发展好的省市,不见得将来就一定好。有关资料显示,东部经济发展好的一些省市,政府负债规模大、偿债风险和压力更大,经济发展后劲不足。
倘若地方政府能正确对待这种发展差距,多方努力改变这种现状,则值得庆幸。可是,不少地方政府官员却因此产生了一种错误认识,即后悔当初不大举借债、不多卖地来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把经济发展慢归因为“举债和卖地不积极”,萌生出“错过了这个村就没那个店”的遗憾感,那就是一种很危险的发展理念了。
中央要求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政策方向没有错,但同时也要求地方政府举债规模一定要与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和水平相一致,尤其要保持投资项目的质量和发展可持续性,不能盲目铺摊子、超过债务消化能力;更不能寅吃卯粮,留下巨额债务摊子而给经济发展带来“后遗症”。若这种“遗憾观”得不到有效制止,今后中央政府出台发展经济政策,一些地方官员就会产生盲目攀比和急躁冒进行为,就会出现只要其他地方政府能做的,不管我这里是否可行、是否切合实际,都会“照葫芦画瓢”做的现象,其结果必然造成举债无节制、投资恶性膨胀,也必然带来社会资源严重浪费,成为经济发展的“毒瘤”,影响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尤其令人担忧的是,在这种投资“遗憾观”支配下,一些地方政府的“卖地”冲动无法得到有效抑制。投资项目需要钱时,不少地方政府首先就会想到卖地,使其从政行为被土地财政绑架。同时,一些地方政府又对发展实体经济失去热情和信心,因为实体经济发展带来税收增长的时效太慢,无法满足他们追求“政绩”的需要。
过度举债的行为已让我国不少地方政府背负了巨大债务压力,这种教训不能说不深刻。令人遗憾的是,在目前高债务危机的经济环境下,一些地方政府官员对过度举债带来的危害仍缺乏清醒认识和理性思考,还纠结在悔不当初的情绪里。
其实,一些地方政府“未赶上举债发展黄金期”,看似错过了发展机遇,但从另一个角度看,其债务包袱更小,更有利于轻装上阵。而且,地方政府应该明白,只有把更多精力放到如何发展实体经济、如何为实体经济排忧解难上来,才能回归经济发展的本位,也才是医治地方经济发展滞后的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