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是我国外科医学界泰斗级人物的沈克非,也免不了摊上“医患矛盾”这档子糟心事儿。
1934年,36岁的沈克非对一名16岁的女患者实施了切除阑尾手术。不幸的是,术后两个多小时,患者死于肺动脉栓塞。
与今天的医院里时常上演的戏码截然不同:悲痛欲绝的家属没有打砸医院,没有拉花圈、设灵棚,更没有拉着年轻的沈医生外出游街,而是选择了诉诸法庭,起诉沈克非“过失致死”。
而这场耗时两年的医疗纠纷案,在公堂之上,也显得毫无“亮点”——家属没有当庭殴打、谩骂被告。根据当年的新闻,法庭上的情状是:公诉方提出疑点,沈克非据理力争。仅此而已。
最终,法院宣判沈克非无罪,但仍需赔偿死者家属丧葬费。
与今天关于医患矛盾的新闻相比,这则80年前的旧闻,从头至尾都“平淡”至极,字里行间,甚至感受不到矛盾双方的冲突感。
或许,一地鸡毛与和平了事的区别,就在于医患双方是否都站在法理的语境下。
是时候回归这种“平淡”了。
张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