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华社北京8月31日电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31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预算法的决定、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关于修改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12号、13号、14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决定明确,从2017年开始,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可以实行由普选产生的办法,在实行行政长官普选时,须组成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照民主程序产生2至3名行政长官候选人,每名候选人均须获得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半数以上的支持。张德江委员长主持会议。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王胜俊、陈昌智、严隽琪、王晨、沈跃跃、吉炳轩、张平、向巴平措、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张宝文、陈竺出席会议。
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