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华社北京8月31日电(记者崔清新 黄小希)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31日经表决,通过了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以法律形式将9月30日设立为烈士纪念日,并规定每年9月30日国家举行纪念烈士活动。
决定指出,近代以来,为了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为了国家繁荣富强,无数的英雄献出了生命,烈士的功勋彪炳史册,烈士的精神永垂不朽。为了弘扬烈士精神,缅怀烈士功绩,培养公民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激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作出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
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草案于本月25日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就决定草案向常委会作说明时介绍,近年来,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建议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呼声越来越高。
关于烈士纪念日为何确定为9月30日,李立国介绍,1949年9月30日是人民英雄纪念碑的奠基日,在国庆节的前一天开展烈士纪念活动,既能充分体现“国庆勿忘祭先烈”的情怀、突出国家褒扬烈士的主题,又能与党和国家领导人10月1日上午向人民英雄纪念碑敬献花篮等烈士纪念活动相衔接,因此确定为这一天。
民政部党组成员、优抚安置局局长邹铭表示,据不完全统计,约有2000万名烈士为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人民幸福英勇牺牲。由于战争年代条件有限,许多先烈没有留下姓名。目前,全国有名可考、并收入各级《烈士英名录》的仅有193万余人。近几年,每年新评定的烈士数量在300人左右。
我国国内现有烈士墓98.9万余座,烈士纪念堂馆、碑亭、塔祠、塑像、骨灰堂等纪念设施2.9万余处。在全球22个国家和地区,我国还有170多处烈士纪念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