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很多人一样,张峰一直认为自己是个“平头百姓”,努力工作、养娃、还贷,只愿一生有点积蓄,平平安安。
直到一天,他发现自己不得不和政府“打交道”,“好日子”就变了样。
背井离乡的人,遇上“民告官”
事情起源于去年的一个电话。
临近下班的张峰,正想着自己快到期的房贷,突然接到了农村老家父亲的电话。他正想说“我正在上班,晚点再说”,却愣住了。
电话那头,浓重的乡音说:“儿子,我们要告官!”
父亲大半辈子种地,脸朝黄土,背朝天,也不懂法。晚上回家,他费了半天劲,才弄明白是怎么回事。总结起来就一句话:“妈妈在纺织厂里骨折了,人社局认定不是工伤。”
张峰是理科生,面对爸爸的难题,他先收集“实验数据”。遇到这事,他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老家的“发小”——陈伟。
前年8月,为了房屋纠纷,陈伟一家把当地政府告上了法庭。张峰相信,陈伟是个很硬气的人,打官司一定“很有把握”。
听到张峰的问题,电话那头,传来一阵叹息。
“这事折腾我们全家两年了。我现在什么都不敢想,就想能够快点结束,一家人能过正常点的日子!”
这个答案出乎张峰的意料:“为什么?”
“光是起诉书,我至少就寄过几十次!”陈伟一肚子苦水,“有一次,我们去县发改局,要手续文件,他们说,相关东西被检察院调走了。等我们去检察院,检察院又说没收到。最后,实在没办法了,我们去找市发改局,逼它发文。县发改局才给我们看。这还只是一份文件,经常一跑好几次,还不一定拿得到。”
张峰很费解:“为什么?他们这么干,难道还合理合法了?”
“因为我们是‘民告官’,法院也不敢说不管,但不是正规的‘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就一直搪塞,磨得你没劲了,自愿放弃。”陈伟叹了一口气,“法官都说,你们这个官司,不用这么费劲了,去找当地政府私下商量,解决了就算了。可是,当地政府从来没来找我,怎么解决?我找村干部说了要求吧,他直接说不行,也不给我一个其他的解决方案。”
陈伟最后的话压倒了打算“告官”的张峰:“我最心疼的就是爸妈,被折腾得一趟趟跑,吃不下、睡不香。还有人半夜往屋里扔石头。老人血压都高了,进过几次医院了。”
想到自己50多岁的爹娘,张峰也是心里打鼓。但无论怎么劝说,老父母认定了“不能没有王法”,他只好再找懂法的人“取取经”。
第一关:立案难
费了好大周折,张峰找到了在老家法院工作的彭阳。但他给的不是好消息:张峰一家想要“民告官”,得像关公一样,“过五关斩六将”。
这第一关,就是:“你想告官?官让你的案子都立不上。”
彭阳说,在基层法院“很难办”。“如果法院经常判当地政府败诉,政府会有意见。万一出现群体上访,政府可能撒手不管,或者怪法院。更何况,法院的人、财、物,都还掌握在政府的手里。”
“所以,有时候,地方党委政府派人来法院,要求‘站在大局角度考虑’。你说我们怎么办?”
张峰不知道什么是“大局”,他只知道,自己的“小家”,要保不住了。
彭阳也说,正是张峰这样在基层县法院的案子“最难办”。他的法律系同学的体会是:“中级法院比基层法院超脱。到了高院,县长什么的,法官就不会放在眼里,该怎么审就怎么审。”
彭阳告诉张峰,如果他爸妈想打官司,“要尽快”。
“因为如果治疗久了,再判决行政机关败诉,赔偿额就高了。到时候,来法院托关系的人就更多了。”
第二关:见官难
十几次“家庭会议”后,张峰一家终于咬咬牙,开始了“告官”之旅。
但他发现,自己陷入了“告官不见官”的窘境。在法庭上,他对面的被告席,总是空的。
一次,被告席上坐了几个政府的人,但反而更让张峰的老父亲生气。无论问什么,对方都一问三不知:“不知道,时间长了,记不清了。”
“这种情况,在我们这里太普遍了。”他的审判法官王文,在一次退庭后告诉他。王文在行政庭工作的一年时间里,没有一个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只有律师。
近年来,北京、河北、上海、广州都先后出台规定,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作出要求。但诸多市县乡镇尚未普及。
当然,也有例外。王文的同学刘力,在张峰邻县的法院工作,就遇到过幸运者。
这个幸运者叫刘倩。她在外打工回家,发现继父把房子和土地卖了。
“回家一看,新房子没了,土地也没了,自然接受不了。”她就告了县政府和现在的土地承包者,说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被侵犯。
当她满怀怨气走进法庭的一刻,一看,村支书、乡镇书记竟然全都在。“首先感觉到的就是,我的事情被重视了,抵触情绪也没有那么强了。”后来,这起来势汹汹的“民告官”,以撤诉告终。
“我们这里的农委主任就说过,如果确实是政府一方有问题,就应该敢于去纠错。”刘力说,“一些乡镇长、书记,都被要求来参加庭审。虽然只是坐在旁听席上,但效果也非常明显,至少他们知道了自己错在哪里。”
张峰听了十分羡慕,但他没遇到这样的领导。
第三关:胜诉难
官司打了一年,来“要说法”的张峰一家发现,“说法”还遥遥无期。
他觉得“民告官”官司难打,而王文则坦率地说,它也“不咋好审”。
王文的办公室里,隔三差五就有当地政府部门的人来打听。“县上的各种大会小会,领导也不断讲,这是县上的重点工程,需要各个职能部门,比如公安、检察院、法院的大力支持……”
这样的情况,不是张峰的“特殊待遇”。
王文的领导称之为农村“三大纠纷”案件。“三大”,指的是“土地、山林、水利”,案件量超过行政庭全部案件的一半。
“人多势众。”这是农村“三大纠纷”给王文的最直接感受。
开庭前后,他经常被乡亲们“团团包围”。少的几十人,多的有上千人。“有一个村的两拨人争一片山林的使用权,面积超过7000亩。”
“涉案人数多,利益份额大,对抗情绪激烈,人际关系复杂,时间持久,经常反复上访,这些都给案件审理增加了难度。”王文感慨。
第四关:执行难
攒了十几张从北京和老家往返的火车票,张峰终于看到了曙光。陈伟欣喜地打来电话:“我们家胜诉了。”
但陈伟面临新一轮的尴尬:“打赢了官司,却要不来赔偿”。
如今,张峰也是泡成了“法律通”,他立马拿出了《行政诉讼法》。这部法律中的第65条,就是为了对付政府部门的“拖字诀”。
《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机关如在规定期限内不执行的,从期满之日起,法院可对该行政机关按日处50元至100元的罚款;或者向其上一级行政机关或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要求上一级机关进行处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可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但彭阳告诉张峰:“真出现这种情况的话,是比较难办的。毕竟法院不愿意两家机关之间闹得太凶,也就容易不了了之。”
多年前,他就遇到过一次“死猪不怕开水烫”。
“这个部门就像吃定了我们不会拿他们怎么样,怎么叫都不动。”后来,法院决定对这个部门处以罚款,并准备下发通知。“他们看我们动真格的了,才履行了判决。”
8月25日,俗称“民告官法典”的《行政诉讼法》,已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大修”。
很快,张峰家的案子要二审开庭了。他只想知道:法律如果修改了,“民告官”会不会更加容易一点?
王文期盼的是,在执行上,给法官更大的权力。这样,等到张峰的案子判了,再也不会变成“烂尾楼”。“民告官,就能够更加简单、更加平等。”
(应采访对象要求,文中原告、法官均为化名)
实习生 杜江茜 本报记者 庄庆鸿 李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