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吸毒、嫖娼等行为的“劣迹艺人”将遭封杀的消息日前得到证实。国庆节前夕,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正式通知,明确要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坚持正确导向,不得邀请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参与制作广播电视节目;不得制作、播出以炒作演艺人员、名人明星等的违法犯罪行为为看点、噱头的广播电视节目;暂停播出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剧、各类广播电视节目以及代言的广告节目等。大部分网友对“封杀”通知表示赞同,也有部分人认为,“封杀”宜有期限,应该给改过自新的艺人一个机会。
点评:“封杀令”能否遏制娱乐圈近来层出不穷的丑闻?我们且拭目以待。
林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