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在深圳沙头角海关部分执法人员的腐败案中,走私在当地社区居民中已成“公开的秘密”,监察部门却表示“毫不知情”。真的“毫不知情”吗?海关“守门人”已沦为“放水人”,沙头角中英街反成走私通道,他们“毫不知情”;当地社区居民不断反映和举报,他们仍“毫不知情”。可是,报道中的一句话——“举报往往石沉大海,举报电话则成通风报信工具”,却泄露了秘密:“毫不知情”有假,不敢查才是真。
对于发生在眼皮底下的本系统腐败窝案,深圳海关监察部门不闻不问,案发后,还装出一副“毫不知情”的样子,太令人失望了。无论他们装出多么无辜的样子,都难逃失职渎职的嫌疑,理应受到舆论谴责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追责。
联系今年8月25日《南方都市报》报道的深圳皇岗海关涉嫌放纵走私,8名科级干部被查一案发现,同为腐败窝案,该案与上述腐败窝案极为相似,即海关人员按每辆车收黑钱,收到的黑钱则按职位高低、是否值班等进行分配。而且,这样内外勾结走私的情况,已经自成系统,形成一条“管理科学”的腐败链条。
尤其相似的是,皇岗海关的腐败窝案早已存在,但长期未被揭发。这一窝案后由2012年6月的一宗珠宝走私案的曝光而引发,皇岗海关缉私部门随后介入调查。奇怪的是,作为缉私专业队伍,皇岗海关缉私部门在长达一年半的审查处置案件过程中,居然没发现案件中的猫儿腻,直到外部力量介入后,才发现这起腐败窝案。可以说,海关腐败窝案的多发以及腐败现象历时日久却得不到及时查处表明,海关内部的监察程序已经明显处于失效状态,几成摆设。
笔者检索了一下,2001年至今,为了防范海关执法和廉政风险,海关总署先后发布了《海关系统反腐败抓源头工作实施办法》、《海关大监管体系建设方案(试行)》和《〈海关大监管体系建设方案(试行)〉任务分解》的通知,强调同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和大监管体系建设,做到推进改革与防控风险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评估,真正实现反腐倡廉建设与海关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的深度融合,但其实行效果并不见好。原因在于,海关内部的监察程序在某些地方几乎已处于失效状态,形同虚设。此番,深圳海关监察部门“毫不知情”的表态再次佐证了这点。
鉴于海关系统腐败案日益多发的现状和趋势,建议海关总署在完善内部反腐机制的同时,必须引入外部反腐力量,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开通网络检举平台,组建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乃至媒体参与的监督小组,加强与地方纪检监察部门的合作,将海关的反腐工作不断推向深入,把好国门关,让“守门人”不再沦为“放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