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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05日 星期五
中青在线

向宪法宣誓的首个提议者卫爱民:

六年前,这是有风险的事

本报记者 李新玲 《 中国青年报 》( 2014年12月05日   07 版)

    “今天来看,我们当时的做法还是将宪法意识向前推进了一步。”12月4日,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卫爱民律师早早来到北京海淀区人大常委会的会议室,参加宪法日座谈会。

    6年前,作为北京海淀区人大代表,卫爱民和另外两位代表共同提出了一个建议。

    “因为那段时间在报纸上接二连三看到官员被查处,我想,提高公务人员的法律意识,核心就是明确权力来源。”有了这个想法后,卫爱民花了一个星期时间,梳理了世界各国司法系统和公职人员任职的仪式,之后写了一个建议,建议所有经人大任命的官员应该宣誓,并草拟出了宣誓词和具体程序。

    卫爱民没有想到这个建议很快被区人大常委会采纳,并形成了《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就职宣誓的决定》。

    2009年2月13日,海淀区副区长贾沫微、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壮,手捧宪法,在区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部分列席人大代表和旁听群众的面前,举行了庄严的宣誓就职仪式。

    “6年来,海淀区已有352人次由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官员,履新前面对国徽、手捧宪法庄严宣誓。”孙大钧,海淀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主任,6年前直接推动了宣誓仪式。他清晰记得,这个决定是在海淀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16次会议上审议并通过的,“通过宣誓仪式,增强了公务人员的宪法意识、履职意识和为民服务的责任意识”。

    第一批宣誓的刘壮,现在在检察系统新的岗位上。他遇到卫爱民常爱提起“那个任命的重要日子”,也记得誓词:“忠于宪法,恪尽职守,依法履职,清正廉洁,公正无私……”

    除了通过仪式化的程序,强化宪法的权威和国家工作人员对宪法和法律的敬畏之心,海淀区人大常委会还坚持对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孙大钧认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监督都跟法律有关,监督政府是要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监督法院和检察院则是要促进公正司法。所以,在任命之前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很有必要。”

    “现在回想,6年前提出这个建议,还是有一定风险的,幸运的是,海淀区人大常委会的成员认识一致,从我提出建议到落实只用了十多天的时间。”卫爱民说。

    “宪法是切切实实体现一个国家全体人民共同意志的一部法律,是共同的价值载体。”在今天的座谈会上,卫爱民基于对宪法的理解,又提出了几点建议,“要履行人民代表大会职责,就要积极推进海淀区财政预算的工作,建议尽快设立财政预算委员会。因为财政预算的审查、批准和决定权在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这一职责人民代表大会应该担负起来并且更好履行。但是目前与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存在较大距离。”

    卫爱民还建议把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代表大会重大事项决定权作为近期目标,并建立政府文件的合宪性审查,政府出台的重大事项的决定要报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进行合宪性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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