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以县委副书记的身份被抓到“招供”受贿,从一审被判刑11年到重审,从上诉到取保候审,从等待判决到检察院决定撤诉,熊祖模感觉自己近三年的经历,就像坐了一次惊心动魄的过山车。只是,过山车至今仍未回到原点。三年前被抓时,他是贵州省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而今,他领着县委副书记的工资,却无班可上。(《华商报》12月10日)
“长时间不准睡觉、直面墙壁罚站、不给东西吃,不给药吃,轮流疲劳审讯、用几百瓦大灯烘烤照射、强迫我光脚站地,坐‘铁椅子’、用冷风猛吹(时值严冬)等手段,对我进行长达几天几夜的非人折磨”,这样的“待遇”,竟也落在了一个县委副书记身上。
这充分说明,没有法治,没有将权力关进笼子里,滥用的权力同样要威胁到官员自身,因为,面对公权力时,官员也是弱者。熊祖模案并非个案,安徽蚌埠市东市区(现龙子湖区)原区长助理于英生,因被怀疑杀妻,被有关部门刑讯逼供,还被判处无期徒刑,最终无罪释放,其间遭受的折磨非常人所能想像(新华网2013年12月3日)。滥用的公权真的没有“厚此薄彼”,它对普通公民和官员,都是一场梦魇。如果权力被滥用,那么,官员群体同样没有安全感。
但是,某些官员往往在位时不相信法治,他们更喜欢绝对的权力。他们或指示成立公检法专案组一起办案,或是让政法委组织个案协商,要么就像云南普洱市前市委书记沈培平一样叫嚣“举报人抓了,给他们判刑,抓错的也要抓,判错的也要判”(人民网4月9日)。也有些官员,并没有意识到滥用权力导致的冤假错案。熊祖模说,“我当县委副书记时,对司法机关很相信,也没有关注过冤案。但我自己的遭遇,却让我改观了,后来发现冤假错案很多”,只有自身遭受冤枉,某些官员才会感同身受,转而关心法律和他人的遭遇,“至今我都还有考律师的想法。我觉得我国的司法环境很不理想,造成了很多冤假错案,学习法律,我可以去帮助蒙冤的人,无偿帮助。”这也算亡羊补牢,但如果熊祖模在位时有这样的想法,那么在完善制度和帮助他人方面,肯定更为有力。
不过,即便遭受冤曲,熊祖模仍然愿意为官位而放弃法律维权。他明白,自己可以依法提起国家赔偿,可以追究相关机关和人员的责任,但他又说,只要恢复名誉、安排工作、恢复待遇,他可以放弃追责的权利。从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角度看,他的选择是明智的,但从社会的角度而言,这样的选择无助于推进法治的进步。一个受到冤枉的官员,仍然不愿意通过法律维权,可见要让官员能真正从内心敬畏法律和为法律而奋斗有多难。
以往有些官员在位时喜欢滥用权力,除了内心私欲膨胀,还有一个原因,即在不完善的制度下,人人都在滥用权力,一个人难以洁身自好。如今,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依法治国”的重大部署,从制度上进一步为官员遵守法律、厉行法治提供了平台和契机,官员就不能再找借口了。别总盯着在位时绝对权力风光的一面——如果法律保护不了普通公民,那么它也难以保护官员。
杨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