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12月28日电(记者王烨捷 周凯)今天上午,十八届四中全会之后全国首家跨行政区划法院——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揭牌成立,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办公受理案件。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和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同时成立。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位于上海浦东张江高科技园区张衡路988号一栋不大的建筑里,依托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设立,同时组建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与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合署办公,实行“三块牌子一个机构”。
在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检察院方面,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办理跨地区案件”,这一构想如今在上海这一司法改革试验田上率先落地;而在设立知识产权法院方面,2014年8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就表决通过了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上海虽非全国第一个成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城市(此前北京、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均已挂牌——记者注),但也是第一批城市之一。
据了解,跨行政区划法院的成立,主要目的是要解决案件审理中的地方保护主义问题。以往,在案件审理,尤其是与地方政府相关的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由于法院本身“身处”行政区划管辖范围内,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其审理的公正性。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是探索审理跨地区行政诉讼案件、重大民商事案件、重大环境资源保护案件、重大食品药品安全案件和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案件的新型人民法院。上海市三中院院长吴偕林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称,三中院并非只审理行政案件,还要受理由上海市检察院第三分院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且“普通的行政案件还是在行政区划法院审理,特殊案件才会在跨区划法院审理”。吴偕林介绍,上海原有的一中院和二中院的行政庭将依旧保留。
记者了解到,新成立的上海市三中院不仅在跨区划管辖方面有所突破,在“用人”和“管理创新”上也颇有作为。
在用人方面,三中院的法官队伍率先按照上海司改的“法官员额制”(即33%的精英法官)进行配比,现有10名知识产权法官的平均年龄为41.2岁,平均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年限为8.4年,所有法官都是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博士1人,硕士8人。在“管理创新”方面,为了尽可能节省不必要的行政成本,三中院、知识产权法院和铁路运输法院采取“一个党组”的模式,三家法院共用一套人马,仅在“审判”这一核心要务上分别独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