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26日电(记者李新玲 马北北)租赁型保障房和合作型保障房两种基本住房保障方式将以法律形式确认下来,这是今天上午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德印在作工作报告时提及的。
杜德印在工作报告中提到,多年来,北京市建设了大量带有保障性质的商品房,有效解决了大量居民的住房问题,但基本住房保障制度尚未健全。为此,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根据人大代表提出的法规案,启动了城镇基本住房保障条例立法工作。从保障公民基本居住权利出发,围绕建立健全城镇居民基本住房保障制度,对相关的法理基础、保障对象、保障标准、保障方式、退出机制、政府职责、家庭义务等问题进行了广泛调研和反复论证,通过各方意见的充分沟通和利益的充分博弈,逐步形成了基本共识,理清了政策性商品房和保障性基本住房的界限,创造性地提出了租赁型保障房和合作型保障房两种基本住房保障方式,并运用于保障房建设和配置的实践中。
据了解,这个名为《北京市城镇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草案)》的法规已经过常委会两次审议,法规草案基本成熟,将根据实际情况,继续审议。
目前,北京市政府已掌握公租房源近5万套,开工建设合作型保障房4900套,启动了家庭负担费用测算,制定试点项目公开分配实施方案。此外,北京市2015年计划新开工建设筹集各类保障房10.5万套、竣工8万套,确保完成“十二五”期间建设筹集100万套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