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年末,湖南师范大学教授黄捷一直在为学生们出庭担任案件的辩护人而奔忙。
一个案件中,两名被告人委托黄捷带队的“漾翅法律实践团队”(以下简称漾翅)成员应诉,法官要求担任辩护人的4名同学必须提交没有犯罪记录的公安机关证明及他们担任辩护人的程序法学研究会属于人民团体。
这让近年来一直以该种方式推荐辩护人的程序法学研究会再度引起媒体的关注。
过去4年,黄捷在教学之余,做了一项试验:在校内成立漾翅,通过考试从学生中选拔队员,在他的指导下从事诉讼代理、法律谈判等法律实践活动。
学生法庭应诉 老师站在院外
2010年,漾翅代理“凤凰山庄起诉长沙市政府拆迁工程违法”一案胜诉,在社会引起广泛影响,并被评为“2010年度湖南省十大法治事件”之一。至今,“漾翅”已代理各类行政、民事案件60多起,胜诉10多起。
作为漾翅的创造者,黄捷希望多积累几年的经验,将这种法律专业新的教育模式推广出去。
漾翅的成立与一起拆迁事件有关。
2009年2月,长沙市岳麓区桃子湖畔凤凰山庄的27户居民被要求拆迁,腾出土地给“大学生生活配套服务区”。 凤凰山庄建于2000年,住户以湖南大学和湖南师大的教师为主。当时,凤凰山庄的多名业主质疑拆迁程序的合法性,不同意拆迁,并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
黄捷是凤凰山庄的一名业主,作为一名法学院的教授,黄捷一直觉得让学生多参与实践很重要。他告诉学生们,这个拆迁诉讼可以成立一个法律实践小组,感兴趣的同学可以参加。很快,一个由30多名学生组成的法律实践小组成立。
根据对案子提出的5点质疑,黄捷将实践小组分为土地征收、行政许可、民事侵权等5个小组,每个小组负责相关法律问题和诉讼。黄捷还将该案的各种材料交给学生,让他们写起诉书等。
课余时间里,黄捷和组员们拿着案件的各种材料,一起探讨案子存在的各种“破绽”。写诉状,跑法庭立案,收集证据,写代理词,出庭辩论……对学生们来说,上法庭是第一次。第一任漾翅队长孟海燕说,代理词改了一遍又一遍,法庭上的辩护环节,他们也模拟了很多回。起初,黄捷和其他老师还会与学生一起去法院立案。后来,为了锻炼学生,老师们只是站在法院外,让学生与法官交流。
打官司的过程也并非一帆风顺。
有一次,孟海燕和同学在法院被法官质问:你们知道行政诉讼法的适应范围吗?
“当时,我根本没有准备,我和同学灰头土脸的,不知道该怎么办。而此时,黄老师站在门外,没有出声。”孟海燕回忆,事后,黄老师笑着说:“丢脸了吧?知道为什么丢脸吗?现在丢脸不要紧,今后不要丢了。”
2010年1月,案子开庭。 孟海燕等3名学生和两位老师作为原告代理出庭。庭审结束后,结果出乎意料,学生们根本没想到会赢。近两个月后,法院判决由孟海燕等人代理的原告方胜诉。
这是湖南拆迁诉讼历史上,第一次地市级法院判决地市级政府败诉的案例,并被评为2010年湖南省十大法治事件之一。接到判决书的那一刻,同学们难掩激动,一再跟法官道谢,连忙打电话向老师报喜。在回学校的公交车上,他们又唱又叫,前所未有的成就感填满了每一个人的心。
每一次应诉前都有一次业务PK
初战告捷,给黄捷和法律实践小组的成员们带来了信心。但团队如何长久发展的问题,也摆在了大家的面前。
在思考多日后,黄捷将团队取名“漾翅”。在他看来,每个学生都是一只只丑小鸭,某一天,他们都会蜕变为白天鹅,展翅高飞。
团队的章程设置了宣传组、案件组、档案组、财务组等机构,并明确队员的权利与义务以及财务管理等。漾翅在提供法律服务时,会收取委托人数千元不等的费用,这些费用一般用于诉讼过程中的车马费、餐费,多余的资金则用于团队平日活动。其代理的案件大部分是黄捷以及湖南师大法学院毕业生移交过来的。
2014年4月16日,郴州一位拆迁户找到黄捷。黄捷将该案转交给现任队长胡梦瑶。按照代理流程,签订协议后,想要参与此诉讼业务的队员进行PK——将自己对本起案件的观点想法整理成文字,用电子档发送至公共邮箱,交由老师、团队负责人进行选拔。经过团队讨论,最终选出胡梦瑶、宋胡丹作为这个案件的代理人。
之后,胡梦瑶和宋胡丹与当地政府的拆迁工作人员进行了一次面对面的交锋。“我们坐在第一排,前面是主持人,后面是委托我们的户主们,我感受到了自己身上担负的责任。房间里很安静,我听到自己的声音在发抖。”胡梦瑶说。最终,此案以“双赢”收尾——当地政府同意给当事人增加补偿额。
这不是TVB里的律政故事,而是复杂的社会生活
律师应该站在中间位置看问题,为法律正义担当,这是每一个法律专业学生的理想。然而,要是代理人理亏该怎么办?
第四任队长黎海云就曾碰到这样的问题。
2011年,黎海云和队友代理了一起案子——某餐馆老板因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在员工主动离职后,被劳动仲裁机构裁决赔付双倍工资。对此,老板不服,请求撤销劳动仲裁。
在代理过程中,黎海云发现委托人并不是单纯的受害者——从法律的角度看,委托人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确实应赔付职工双倍工资;但从普通市民的角度,从未拖欠员工工资的委托人却被自动离职的员工请求给付双倍工资,又似乎有些不公正。面对法律程序与道德人情之间的冲突,黎海云产生了一丝迷茫与疑惑。
这时,其他队员也打起了退堂鼓。黄捷建议:“作为一个律师,你必须穷尽一切合法的途径帮助你的委托人,所以你们现在要做的是,用法律知识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是轻易放弃。”
重整旗鼓后,队员们多次向法院申请立案,却被驳回。此时,委托人也频繁向队员们施压,甚至希望队员们利用自身关系解决问题。内外压力下,一位队员在整理资料时忍不住哭了起来。最后,队员还是与委托人沟通并达成协议不再起诉。
对于漾翅队员而言,代理一起案子,并不容易,需要克服许多困难。“这不是TVB里的律政故事,与想象中的截然不同。”胡梦瑶说。
成为一名代理人后,队员们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去调查取证,前往法院立案,递交材料等;在办案过程中,因为对法律条文的不熟悉,当事人有时会投来不信任的眼光。有的队员因为压力大,被对方的气势压倒,在庭审中不能看出对方辩论的破绽;甚至有队员在代理过程中存在法律程序问题……但黄捷告诉他们,“无论怎样,你们都得坚持下去,不能放弃。”
可以复制的漾翅模式
今年51岁的黄捷拥有多重身份:他是老师,又像学生的父亲和朋友。一位队员说:“黄老师有时会熬夜先把自己的事忙完,第二天给我们指导;修改完材料,他都会把我叫到身边,从标题开始,逐字为你挑问题。”
黄捷的办公室内有一叠信封,里面装的全是学生对他的祝福信和贺卡。甚至有学生还做了视频,表达对他的敬意和感谢。黄捷也亲切地称学生为孩子,他的办公室随时为学生敞开。
而对于漾翅,黄捷更希望它能成为一种教育模式。在他看来,漾翅团队的特点是在校法律专业大学生自主、集体、课余的法律实践,这种学习方式目前在国内其他地方还没有。
传统模式中的模拟法庭、案例教学、法律实习等,都存在着难以克服的一些缺点不足,漾翅的集体团队式直接办案的实践学习,让同学们亲身感受法律生活的脉搏,感受法律职业的责任、压力,感受国家、社会及当事人对自己的期望和需求,由此所产生的学习动力,是其他学习方式做不到的。
与诊所式实践学习方式相比,漾翅团队的方式属于集体学习、集体实践、老师监督和自我管理。每一个案件往往都要经过集体讨论和实验性的模拟开庭训练。因此,每一个案件的办理,代理人是集体推举选拔的,智慧是大家的,所以案件的成败也都是集体努力的结果。“它强化了同学们自我管理、自我学习的能力,突破了其他高校‘诊所式法律教育’那种列为计划内课程,受到全程控制的教学活动。”黄捷说。
“但‘漾翅’还不怎么成熟,等到8年、10年后,它还存在,意味着它的生命力强、具有存在的必要性,稍加改良,是可以复制的。”黄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