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8日,河北省衡水市唯一的三级甲等医院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以下简称“哈励逊医院”)地下车库发生火灾。尽管消防和安保人员只用了5分钟就成功灭火,但这次未造成人员伤亡的火灾事故却给当地医院再次敲响消防警钟。
哈励逊医院始建于1946年,是为纪念支持中国人民解放战争英勇献身的加拿大籍外科医生铁尔生·莱孚·哈励逊而命名。衡水市120急救指挥中心也设在该院。
占地面积只有30亩的哈励逊医院地处衡水市中心地带,有1900多张床位,承担着全市400多万人口的医疗、保健和疾病预防工作。2014年,该院24层97米高的新大楼正式投入使用。新大楼是衡水市最高的公共建筑。
1月18日的火灾发生后,检查人员发现:哈励逊医院规划中的地下车库变成了医院的物资仓库,一旦发生火灾,如果控制不住,后果不堪设想。
据消防专家分析,医院火灾的危险性更高:医院内部可燃物资多,扑救难度大,火势很容易蔓延扩大;需疏散人数多,尤其是许多病人难以逃离火灾现场,易引发人员伤亡;电气线路易老化,用电容易超负荷;医疗设备繁多,财产损失严重……
1月23日,衡水市卫生局和哈励逊医院有关负责人被衡水市政府副市长程蔚青“见面约谈”。
参加“约谈”的衡水市卫生局副局长王志强说,约谈主要围绕哈励逊医院未落实单位消防主体责任和医院重大火灾隐患逾期未改展开。
“这次动真格的‘约谈’,对我院产生了极大的触动。”哈励逊医院副院长孟学峰说。
原来,2014年5月28日,哈励逊医院曾被衡水市公安消防支队确立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重大火灾隐患通知书》下达以后,哈励逊医院负责人曾“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火灾隐患”,并“大刀阔斧”地进行整改。
据孟学峰介绍,为了整改火灾隐患,哈励逊医院去年投入了专项资金200余万元,更新了住院大楼的消防控制系统;更新了全院消防水带100多条;对全院使用的灭火器全部进行检修保养和年检;对院内多处轻钢结构建筑、耐火等级低的建筑进行全部拆除;重新划定全院防火分区,购买甲级防火门12具,用于连廊防火区划分使用,并将液氧罐迁移。
被程蔚青“约谈”后,哈励逊医院院长苏振武随即开会对全院通报了约谈情况,并“利用院务会的形式,进行学习、部署”。同时,医院还建立院领导班子定期联合检查机制,对全院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排名、通报”。
“这在医院全体职工中产生很大震动,以前我们是说的多、做的少,思想上实际还是麻痹了。”孟学峰反思道。
2015年1月,哈励逊医院为解决消防安全责任划定不清、职责不明的问题,层层签订责任状,院长要与各分管领导班子成员签订责任状,各领导班子成员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责任状,各科室负责人再与员工签订责任状,以明确每一个岗位的消防安全具体负责人。
与此同时,医院专门成立了6个人一组的安全巡查小组,每天两次对全院科室进行巡查,确保巡查时不放过“院内管理的死角”。
对于目前还未整改的火灾隐患,孟学峰表示,该院将加大投入力度,确定整治资金预算。该院计划对原门诊楼、旧内科病房楼、制剂室楼、CT室楼、放射科楼、司机板楼安装喷淋、报警等建筑消防设施,现正在进行消防图纸设计,待图纸确认后,按程序进行施工。
王志强最大的担忧在于:由于历史原因,民营医疗机构一直是消防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存在很多消防安全隐患。“去年以来,我们将衡水心血管医院等11家民营医疗单位纳入管理范围,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要求限期整改。”王志强说。
王志强认为,当前,医疗机构的消防安全普遍存在“三个难点”:一是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许多科室都有加床现象,给消防工作增加了难题,包括消防通道疏散困难;二是医院高层住院楼一旦发生火灾,有些病人无法行动;三是民营医疗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责任难以落实到位。
自去年以来的排查中,衡水市卫生局对全市33家医疗机构进行督查,包括高压氧舱、压力容器、电梯、电器电路、危险化学品、放射源和毒麻药品监管应用情况等都被纳入检查范围。督查中,衡水市卫生局一度对衡水市育才妇产医院、东方血管病医院、现代泌尿科医院的法人进行“约谈”。2014年年底,衡水市卫生局对仍存在问题的7家医疗机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
“这种严肃、系统的跟踪督办和重点督办起到了较好效果。截至目前,大部分医疗机构均按要求落实了消防隐患整改工作,个别单位由于暖气改道等原因,将于今年4月整改到位。”王志强说。
2014年9月,衡水市卫生局决定,在民营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环节中,与消防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将申请设置民营医疗机构的业务用房须通过消防验收,作为批准民营医疗机构设置、执业的先决条件。
本报衡水2月16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