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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2月27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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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当照亮年轻人的蜡烛

——追记模范法官、优秀党员邹碧华(中)

本报记者 王烨捷 周凯  来源:中国青年报  ( 2015年02月27日   03 版)

    很多人因为邹碧华的离世,变得敏感脆弱。与他素不相识的外地律师,拖着行李来参加他的追思会;与他只有过一面之缘的“大牌律师”,在别的会议场合拉着同仁泣不成声;跟他接触并不多的青年法官,互相致电悼念他。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邹碧华,大眼睛、娃娃脸,微信昵称“庭前独角兽”。独角兽是古代一种马身神兽,头顶有一只尖角,传说它能明辨是非、主持正义,并为蒙冤受屈者伸冤。

    你眼里有律师,律师心里就有你

    2010年1月,在律师中流传着这样一条“新闻”——上海法院推出了一份名为《法官尊重律师十条意见》的文件。

    这份文件,由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发布,旨在促进法官和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形成良性互动。文件的第一起草人,就是时任长宁区法院院长的邹碧华。

    长宁区法院现任院长陈亚娟记得,当天法院党组会议开到很晚,会上决定要起草一份法官尊重律师的文件。第二天,法院监察室的工作人员就被邹碧华“吓了一跳”,“他拿着一份自己弄好的10条意见,直接跑到监察室去交了”。

    邹碧华去世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吕红兵的朋友圈被律师的自发悼念刷“爆”屏,一个律师拖着行李箱从河南坐飞机来上海,要“送邹碧华一程”。这名律师与邹碧华没有任何交集,纯粹是因为“他尊重律师”而来。

    “你眼里有律师,律师心里就有你。”吕红兵说。

    邹碧华生前一直主张“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说法。在他眼里,律师和法官在还原事实真相方面的追求是完全一致的。因此,彼此尊重理应是基本前提。

    妻子唐海琳常听邹碧华说起在美国联邦司法中心做访问学者时的一段经历。那时他随同一名美国法官出席庭审,法官先是礼貌地询问诉辩双方,是否对一名中国法官的到来有意见。诉辩双方在表示无异议后,向“中国法官”鞠躬问好。庭审过程中,双方争论激烈,似有拉开架势吵架的意思。法官果断打断他们,并让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分别走上审判席。法官悄悄地提醒他俩,要注意自身形象,不要当庭吵架。

    《法官尊重律师十条意见》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法官不应当着当事人的面指责、批评律师,更不得向当事人发表贬损律师的言论。

    “尊重”不是随便说说,一定得落到实处

    今年1月5日,在邹碧华离世26天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面向律师推出了一套全天候律师服务平台。这一服务平台,是邹生前花了极大心思去做的一个项目。它的意义在于,把法官、法院对律师和当事人的尊重,转化为真正方便律师、方便当事人的实际行动。

    一名刚刚从业不久的青年律师,乍一听说这一平台时,捂着嘴小声笑了出来,“这种平台一些地方也有,但实际上,我们要查阅卷宗的话,还是要跑到法院里一个专门的阅卷室去看,所谓‘平台’就是阅卷室的电脑”。

    但上海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真正被赋予了“平台”的作用。仅在“网上阅卷”部分,上海的注册律师可凭账号、密码直接在自己办公室的电脑上阅卷。据统计,上海法院每年有20万件有律师参与的案件,每个案件中律师若能减少一次来往法院阅卷的奔波,就能节省60万个小时的工作时间、10万次车辆往返。

    上海市高院信息指挥中心主任曹红星介绍,以往大多数法院的“网上立案”基本停留在“网上立案审查”阶段,当事人或律师必须前往法院诉讼服务窗口领取案号和缴纳相关费用。此次上海法院律师服务平台开通后,律师可以在网上进行材料提交、缴纳诉讼费、获取案号等,做到“足不出所完成立案”。

    曹红星记得,“立案网上支付”这件事最为棘手,但邹碧华一定要做,“他说,现在这个时代,你连网上付费都实现不了,还搞什么便民?”

    可“网上支付”远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这牵涉到农业银行、财政局、法院和第三方支付平台4家单位。第一次信心十足地到市财政局走了一趟后,邹碧华表现得“很失望”。“对方明确说了,不行。”曹红星以为,这事可能就此打住了。

    没几天,邹碧华又把财政局、农行和第三方支付平台负责人一起请到法院。“他态度很坚决,说我们高院一定要搞这个,不搞不行。”曹红星说,那次财政局领导“松口”了,但几家单位在费用等问题上争论不休,“大家说来说去,就是这个不符合规定,那个不符合规定”。

    当时,邹碧华说:“请大家都克服一下,改革不就是要突破传统规定吗?不然还改什么呢?”

    第三次,几家单位再次坐到了一起,大家各让一步,都答应把自己的终端接口“改一改”。曹红星算了算,打通“网上支付”环节,只花了一个月左右,“不是他(邹碧华)推,根本没法动”。

    “没有什么问题是解决不了的。”这是邹碧华最常讲的话。上海市高院的律师服务平台,为律师们开通了庭审排期自动避让功能、网上诉讼保全功能、网上视频调解办案功能等5大类24项功能。

    为年轻人付出真心

    2006年获评“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以下简称“十杰青年”)时,邹碧华是上海市高院民二庭庭长,年仅39岁。当时,他是上海法院系统唯一一个获得市级“十杰青年”殊荣的法官。

    对这一荣誉的珍视,让他在2014年11月时,又忍不住把2014年上海市“十杰青年”候选人——长宁区法院少年庭审判长顾薛磊拉出来喝了一次茶。他俩在浦东大拇指广场的一家咖啡店里碰头,邹穿着一身运动装,戴着耳机,只要了一杯白开水,却足足讲了两个小时。

    12月10日下午,也是上海“十杰青年”现场评比的前3天,顾薛磊因为“一直没对院长说声谢谢”而给邹碧华发去一条短信,结尾是“我无以为报,只能说一声谢谢”。

    他后来才知道,那时邹碧华正在医院抢救,并已陷入昏迷状态。“我也不知道说什么好,能对我们这种年轻人付出那么多真心的,恐怕也只有他了。”顾薛磊眼眶湿润。

    顾薛磊参评“十杰青年”演讲时这样结尾,“我的这里(指心脏)有个声音,有朝一日我们一定能像国外的法官那样——一个电话就能让儿童福利局的工作人员来到法庭;一纸令状就能让警察24小时保护孩子!但是,在这一切还没有完善之前,我是法官,我要用自己的双脚、用汗水、用坚韧、用我全部的爱,去推进法律的发展!”

    这句话,很多人建议他在演讲时删除,但他坚决留了下来。这句话,是邹碧华在午夜发来的改稿中加上的。“这代表了我们这一代法官对司法改革的坚信和憧憬,哪怕评不上,也不能删!”

    邹碧华在华东政法大学所带的博士研究生唐豪臻记得,“一堂课,邹碧华讲了3个多小时,300多页PPT,全是他自己做的”。这个“兼职博导”的一大特色是,他为每一个自己的学生制作“成长档案”,记录他们学习成长中的每一次进步。

    一名西北地区法院的同行给邹碧华写信说:“邹老师,听完您讲课后,我会很有理想和热情,可回到工作环境以后,困难和障碍多了,热情就慢慢没了。”邹碧华给他回信,告诉他“我们要做照亮别人的蜡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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