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1日电(记者袁贻辰)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昨天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广东省佛山市首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佛山市委书记刘悦伦表示,“全国文明城市”称号的分量很足,“这不单单代表了中央文明委对佛山的认可,更代表了700多万名佛山市民的肯定”。
佛山市自2011年12月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以来,将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和城市升级三年行动计划一同部署、一同推进,力促城市软硬环境同步提升,在生态环境、食品安全、公共服务、安全生产等领域出台多项措施。“努力提升市民幸福感,帮老百姓做实事。”刘悦伦说。
本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佛山市实行五区同创,对于组团式格局的佛山市而言,各辖区经济发展程度、环境、居民人口素质等情况并不平衡,五区同创难度大。刘悦伦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如果只申报核心城区,难度确实会减少,但创建文明城市的宗旨是为了让佛山700多万市民受益,让生活在这个城市的人文明程度更高,更幸福,更满意。”正因如此,佛山市党政干部通过走访、网络访谈等形式,积极与市民沟通,动员所有市民共同理解、支持并参与全市的创文行动。刘悦伦表示,下一步佛山市将专注于城市升级和城市管理水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四个全面”推进文明建设、坚持联动建设、加强家庭文明建设等方面持续努力,“虚功实做、求真务实,争取擦亮这块牌子”。
除了获得“全国文明城市”,佛山市同时斩获第四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该市南海区丹灶镇和顺德区乐从镇沙边村被评为第四届全国文明村镇;佛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广东电网公司佛山高明供电局、禅城区祖庙街铁军社区获得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全国文明城市”评选从2005年启动以来,每3年评选一次,至今已评选4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