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有冲突的时候怎么办?”3月9日,经济界别34组小组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审计署原副审计长董大胜抛出了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杜鹰接着开口。声音不高,说的事儿却不小。
杜鹰说,2007年太湖爆发水危机,发改委牵头做了一个太湖污染防治处理方案,结果就碰到了“法律打架”。水污染防治到底归水利部还是环保部管?两家都有执法依据,一个依据《水法》,一个依据《水污染防治法》。两家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新安江千岛湖流域治理,两部门又“打了一架”。环保部门认为水污染“当然是我负责了”,水利部门说“你的水体污染跟水容量有关系”。
“在这个事情上,人大的立法部门应该检讨。”杜鹰说到这里,往右边一抬下巴,对着黄建初说,“你原来是法工委的,你说说吧,别白话那个(法条),这个事怎么解决?”
现场哄笑,问题抛给黄建初。黄曾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今天谈立法法,小组的许多问题都奔着他去。有时候杜鹰开口,要连喊三声,“老黄、老黄、老黄”,才能把他拉回讨论。
“老杜说得对,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实际上,我的看法呢……”黄建初的话被打断。
杜鹰接着抛问题,“我估摸着,这个法是人大的一个委员会牵头弄的,那个法是人大的另一个委员会牵头弄的”。两个委员会靠在国务院不同部门,之间没有充分沟通。
“你人大常委会是不是在这个事情上要负责任?”杜鹰问完,现场轻笑。
“立法打架这个事情是存在的,这也是我们立法质量不高的一个比较突出的表现。”黄建初接着说,这次修改的立法法当中,“大家可以注意一下,94条提到了,法律之间对同一事情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的,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被打断。
“弄半天,倒是裁决呀。”杜鹰说。
会场的人在笑,温度好像升高了。有人说,“裁决这个词不对,不是裁决,应该是决定。”有人开始议论。
“看着这两个部门在这儿掐,掐了这么多年了,这个(法律打架)到底是谁的职责?”杜鹰声音响了一些。
“我知道,我跟你把这个法律规范说一下。”黄建初熟谙法条,开始用法律语言进行解释。49秒后,他被打断。
“你说的太多了,你就说我刚才说的事儿。”杜鹰追问。现场笑。
“适用部门规章的,应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黄建初对着一摞资料刚开口,被打断。
“我还是得把立法法这个(说一说),你提出了哪个工作做得不足,那是另外一回事,我先把……”黄建初继续被打断。
“立法法最终目的就是提高立法水平,如果这样的话,还不如不立呢。”杜鹰不想换话题。
接下来的对话,两人一来一往。
“现在修改,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就是为了解决你这个问题。”
“是啊,那怎么解决呢?”
“我跟你说啊,一个是第94条,一个是第95条,还是要先把法律规范弄清楚……”被打断。
“修改后的94条啊?”
“对,修改后的94条。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时,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关键这个事就没人提了拿去裁决,两个部门就在那儿掐。”
两个小时的会议中,这场7分钟的交锋只是开始。接下来的一个多小时,会场热闹极了,交锋不断涌现。
在议论声里,黄建初说完了一个整段的句子:“咱们下一步认真执行中央的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从长远上,逐渐来解决老杜说的这个问题。”
本报记者 白雪 周凯 实习生 彭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