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邢婷)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两年来,仍有个别领导干部心存侥幸,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现象仍未杜绝。4月3日,济南市纪委在官方网站上通报了近期查处的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问题。
长清区副区长李本文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4年10月24日(星期五)中午,李本文与参加长清区银企合作促进会议的代表在名仕学府就餐饮酒,违反了长清区关于工作日中午禁酒的相关规定;2014年11月在参加长清区金融办组织的赴杭州、温州的考察活动中,2014年11月5日(星期三)工作日在温州江心屿城市公园及雁荡山游玩。以上问题违反了工作纪律,济南市纪委决定对李本文予以诫勉谈话,全市通报批评,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并承担应由个人承担的相关费用。
济南市地税局长清分局副局长王玉起公车私用问题。2014年11月13日,王玉起私自驾驶单位公务用车前往山东科技大学泰安校区探望子女,构成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济南市地税局决定给予王玉起行政警告处分,并由其个人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全部费用。
天桥区泺口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郭建洛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1月3日元旦放假期间,郭建洛违反公车封存管理规定,私自驾驶单位应予封存的公务用车多次办理个人事务,构成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天桥区纪委决定给予郭建洛党内警告处分,并由其个人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全部费用。
槐荫区育华中学校长陈桦公款吃喝问题。2013年9月24日,槐荫区育华中学校长陈桦以该校青年教师开展团支部活动为名,组织学校10名教师公款聚餐,构成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槐荫区纪委决定给予陈桦党内警告处分,并承担聚餐费用。
高新区物业总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刘军公款旅游问题。2014年5月23日至26日、5月30日至6月2日,高新区物业总公司借学习考察之机分两批组织54名员工赴苏州、杭州、南京等地公款旅游,共计花费公款69846元。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决定给予刘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参与人员承担全部费用。
章丘市黄河镇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副主任高沛明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3年11月13日,高沛明在工作期间与咨询社保业务的本镇村民王某发生争吵,造成不良影响。2013年11月27日工作时间,高沛明用办公电脑上网炒股,违反了工作纪律,黄河镇政府决定给予高沛明行政警告处分。
济阳县林业局刘佃军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4年1月23日(星期四)上午9时30分,在市纪委组织的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纪律执行情况明察暗访中发现,济阳县林业局林政科工作人员刘佃军上班时间未请假即擅自离岗外出办理私事,直至下午两时许返回单位。刘佃军自2013年以来多次利用工作时间在百度贴吧等网络平台发布与工作无关的内容。刘佃军的行为违反了工作纪律,济阳县林业局决定给予刘佃军行政记过处分。
济南市纪委强调,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上述典型问题中吸取深刻教训,消除侥幸心理,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继续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市委若干规定的贯彻落实,深入整治“四风”突出问题,强化责任,正风肃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加大对“四风”问题查处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变异反弹。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违纪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确保党的纪律成为刚性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