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4月5日电(记者李剑平)浙江省教育厅日前下发通知,确定在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浙江金融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等5所高职院校先行开展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
据浙江省教育厅相关人士介绍,开展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是深化教育改革,加快高端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举措。浙江科技学院、中国计量学院、浙江工商大学、温州大学、浙江理工大学等本科高校与省内5所高职院校合作招收自动化、金融工程、物流管理等6个专业学生。
浙江省教育厅要求,相关试点专业招生纳入合作本科院校招生计划,实行计划单列,定向下达。各试点院校要认真制定并严格落实日常管理规定。其中,教学组织管理和学生日常管理,由高职院校负责;学生学籍和学历学位管理,由本科院校负责;试点专业学生在高职院校就读,就读期间不得转学和转专业。
对于收费问题,该省教育厅规定,试点专业学生按照合作本科院校相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收费标准缴费,享受本科院校学生在奖学金、助学金方面的有关政策。代收代缴费用按相关规定执行,不得向学生违规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