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年底,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困境儿童的生活保障、医疗保障、监护监督、精神关爱等实行全方位综合性保障。江苏成为全国首个从政府层面确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省份。
江苏省民政厅厅长侯学元说,儿童权益保护程度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江苏能够在全国首次率先从政府层级出台这样的文件,对完善社会福利制度,意义非常重大”。
根据《意见》,江苏省困境儿童保护从孤儿、艾滋病感染儿童(约1.9万人)扩大到5大类19种处于困境状况的儿童(约25万人),实现全覆盖。实施分类保障,即对孤儿、艾滋病感染儿童、监护人缺失儿童、监护人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流浪儿童等分别有针对性地作出综合性制度安排,保障内容不仅是生活保障,让孩子吃饱穿暖,还有医疗保障、教育保障、监护责任的落实等。
江苏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蒋同进介绍,江苏出台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对事实无人抚养的儿童、各类生存状态处于困难境地的儿童实施分类保障,这是首次为孤儿以外的困境儿童制定专门的保障制度。
蒋同进说,现在存在很多“事实孤儿”,他们不是真的孤儿,比如说父亲去世,母亲消失,孩子没人过问。还有一些家庭因为种种原因,父母不能抚养孩子,没有监护能力;或者父母重病丧失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来源,这些家庭的孩子都属于困境儿童。
据蒋同进介绍,他们花了4个月时间进行调查摸底,发现大约有25万名儿童是属于困境儿童,需要帮助,他们对这些儿童进行分类,比如受虐待儿童、受侵害儿童、困难家庭儿童、低保家庭儿童,“分类很细”。
江苏的第一批试点城市是昆山,第二批是盐城、海门、张家港。蒋同进说,地方财力与保障水平有很大的关系。
昆山作为全国百强县第一,困境儿童补助标准比较高,服务能力比较强,做法被国家民政部充分肯定。
蒋同进说,江苏的4个试点城市,因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标准也不一样。
江苏省出台政策规定,对事实孤儿的补助,以不低于散居孤儿养育标准80%的标准发放生活费。实际上,苏南的两个城市发放标准是100%。
江苏出台的政策还有个亮点是,有关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要与孤儿养育标准挂钩,“这解决了标准的自然增长机制问题”。
蒋同进说,原来没有挂钩,想提高补助标准,各个部门协调会很复杂,时间很漫长,现在就跟着孤儿养育标准走,“每年提高标准”。
这个文件的核心是分类保障,根据困境儿童的19个类型,给予不同的解决方案。
过去,对困境儿童的救助,不同的部门都会给予儿童不同救助政策,而这次是以江苏省政府名义,将这些部门整合起来。
以对困境儿童的医疗保障为例,把困境儿童纳入医保,“最困难的困境儿童还是重病儿童,一个病治好了,一个家庭得救了,将来才有发展”。
不可忽视的是,看病要在医保目录的政策范围内,对不在医保目录不能报销的这部分,需要家庭自己负担,这对困境家庭是个压力。“这是医疗制度的问题”。
他建议,大力发展慈善事业,是政策之外的有益补充,政府救助和社会力量要“两条腿走路”。
本报记者 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