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诸葛亚寒)清华大学日前公布了2015年“自强计划”招生简章。今年,清华大学将继续增加“自强计划”招生人数,拟认定人数约为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区别于往年的中学推荐,今年“自强计划”将全部实行个人自荐。
据悉,清华大学今年向申请“自强计划”的考生开放了7个专业类共26个专业,考生最多可以填报3个专业类,每个专业类中最多可填报5个专业。清华将根据学生的初评、初试及复试成绩,分省、分科类进行排序并确定降分录取优惠及认定专业类,择优认定“自强计划”候选人。“自强计划”优惠分值不低于30分,最高可降60分。对于可以获得“自强计划”认定优惠的学生,体质测试成绩优秀者,将给予额外的5分降分。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自强计划”的实施范围不再受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等限制,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由各省(区、市)确定具体实施区域,面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及县以下高中,招收自强不息、德才兼备、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为保证选拔质量,清华还首次引入生源地政府部门进行资格审核,省校共同把关,严守教育公平。
据了解,自2011年开始实施“自强计划”以来,已累计有超过1000所县级及以下的中学向清华大学提出申请,被清华录取的115名“自强计划”考生来自105所中学,近60名同学是其所在县5年来考入清华的第一人,近30名同学是其所在中学有史以来考入清华的第一人。
从今天起至5月5日,清华大学“自强计划”开通网上报名,考生登录“阳光高考平台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完成报名申请;报名结束后,清华大学将依据考生网上报名和上载的所有资料,组织专家评审,6月3日,公布初评结果;6月12日左右,组织学生初试;6月16日~17日,考生来清华参加复试;6月22日10时,公布自强计划认定结果,并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