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建部官员发表文章指出,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基础,设立国家住房银行条件基本成熟。设立国家住房银行,是增加住房消费需求的有效措施。
文章说,加快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将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整合为国家住房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提供低息住房贷款,增加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消费需求。
一些学者表示,国家住房银行的业务方向如果能够明确是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购房贷款服务的,设立住房银行就能够完善居民购房的金融支持体系。因为在现阶段,金融体系在支持中低收入家庭购房方面依然欠缺。
媒体分析称,在住宅高自有率的中国,大部分家庭都希望有自己的住房,目前的刚性需求是那些购买力较低的城市家庭或个人以及想要进城居住的农民,他们对贷款利率水平比较敏感,而当前住房公积金政策难以提供帮助。因此,要让更多的低收入家庭也能拥有住房,建立国家住房银行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如果住房银行真能推出,将对当前的公积金制度产生怎样的影响,也是业界讨论的问题。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研究员严跃进的观点是,推出国家版住房银行,符合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思路。在他看来,住房公积金制度效率低下,和整个组织架构是有关系的。因为住房公积金的资金管理权在公积金管理机构手中,但是资金又如同银行储蓄一样放置在商业银行中,最后导致资金的运作缺乏专业度。
在经济学者马光远看来,国家住房银行可以取代现有的公积金制度。他在2009年时就撰文表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转为银行。理由是,住房公积金目前已经是中国最大的公共基金,但是收益率低,使用效率和资金运作率也不高。“一方面是住房建设资金的严重匮乏,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面临很大的资金缺口,另一方面是住房公积金收益的畸低和大量资金沉淀并存的怪相。”
广州市政协常委曹志伟也提议,用住房银行取代目前的公积金管理机构,将公积金缴存的资金改为商业运作。在他看来,住房公积金和许多基本保险的性质很类似,用于保障人们最基础的居住需求。“管理公积金要从缴存者利益出发,公积金中心的定位应该是服务者而非管理者”。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如果全国成立一个住房银行,将所有缴存的资金改为商业运作,资金就可以盘活,更有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