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14日电(记者庄庆鸿)最高人民检察院今日发布,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延长至2015年年底。
最高检近日下发通知指出,2015年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的重点,一是携款潜逃案件多的重点地区,二是犯罪嫌疑人职务高、携款潜逃数额大、社会反响强烈的重点案件。
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把力量和智慧凝聚到办理犯罪嫌疑人职务高、潜逃时间长、数额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上。”
通知强调,各级检察机关已经建立起来的追逃追赃领导体制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检察长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对已经掌握的潜逃境外职务犯罪嫌疑人线索和立案在逃人员要认真分类排队,找准追逃和劝返的切入点与主攻方向,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据悉,最高检将在全面摸排的基础上,确定追逃追赃的重点省份,适时推出第二批追逃追赃重点案件,实施挂牌督办。各省级检察院也将确定重点市、县,创造条件再挂牌督办一批追逃追赃重点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