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以儿童发展为核心的评价体系是完善幼儿园评级制度,促进学前教育质量提升的关键
家境相对优势的孩子更可能进入示范园,而家庭背景相对弱势的则可能在三级园聚集
示范园都是公办园,三级园均为民办园,三级园所获得的公共财政支持不足公办园的十分之一
随着2010年第一个“学前三年行动计划”的开始,我国的学前教育迎来迅速发展的新纪元。在过去几年中,公共财政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大幅增加,学龄前儿童入园率迅速增长, “入园难”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解决,“入优质园难”逐渐成为主要矛盾。
何为优质园?大部分家庭对此的判断依赖于教育主管部门对当地托幼机构的评级结果,即把幼儿园划分为从次到优的四个等级:三级园、二级园、一级园和示范园。示范园的学位往往炙手可热,成为众多家庭争夺的“起跑线”。
不同等级的幼儿园差异究竟有多大?
我们通过幼儿园园长问卷、教师问卷、家长问卷、幼儿园教学观察表、儿童发展客观测查和儿童发展的教师评价表等多种评价工具,对我国西部某市27所不同等级幼儿园、538名大班儿童进行了调查。
接受调查的幼儿园中,有3所示范园、8所一级园、7所二级园和9所三级园。参与调查的儿童性别比例基本平衡,城市户口占71.1%,独生子女占三分之二。
我们的调查结果显示:在幼儿园日常教学工作的过程中,质量差异与幼儿园的等级划分并不总是吻合,示范园的优势不大,一级园与二级园之间差异甚微,仅三级园在绝大部分过程性指标上显著落后。
现行幼儿园评级侧重硬件投入
我国对幼儿园的分级验收工作通常由各地的教育行政部门颁布当地的评级标准,并组织评级工作。尽管这项工作从上世纪80年代就已经开始,迄今积累了多年的经验,但在评分的内容和标准方面都存在着一些不足。
首先,在评分内容上,大部分地区以办园条件、园务管理和保教工作三方面为主(保教工作通常包括保教水平和教工队伍两部分),只有个别省份对家长和社区工作、幼儿园示范辐射作用也进行了评价。更值得注意的是,几乎没有任何地区的评价内容包含了幼儿园对儿童在认知、心理、艺术等方面发展的作用。
其次,各地的评分标准通常较为笼统,操作的主观性强。例如,某市的评分办法中,办园方向5分,办园思想3分,规划计划2分。“办园方向”怎样才能符合5分的标准,怎样只能得1分或者不得分,却没有明确的表述。评分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评审员对标准的主观把握。
此外,各地的打分办法五花八门,但都是总分制。虽然不同等级园之间总分递减,但究竟在办学的哪些环节存在差异却不甚了然。
再来比较一下国际上对学前教育机构的质量评价标准。一般分类三类:结构性指标,即生师比、师资条件、总体物质环境等;过程性指标,包括课堂互动、课程实施、保教人员对儿童的日常照顾、安全保护等;结果性指标,即儿童在语言、认知、心理等方面的发展情况。
由于国际上很多研究都发现家庭的经济文化背景在相当大程度上影响着儿童的发展状况,因而在评价幼儿园的结果质量时,研究者们通常会计算控制了家庭背景后的效果。
教育质量评价的标准往往会影响学校办学方向和教学过程。我国目前的幼儿园评级方式侧重硬件投入,而忽略儿童发展的结果。这种传统的评价方式会造成幼儿园片面追求硬件投入吗?对儿童发展究竟有怎样的影响?相关的实证研究还十分少见。
从示范园到三级园,差异究竟在哪里
我们的调查结果显示,在生师比、师资条件和教师待遇这些与师资投入相关的结构性指标上,都出现了从示范园到三级园依次递减的情况。
在教师工资和福利方面,我们的数据毫无悬念地呈现出示范园领跑、一级园到三级园依次递减的情况。我们的调查显示:示范园教师平均工资为3167.5元,而三级园教师平均工资仅为2391.7元,相差近30%。在福利待遇上,示范园全部教师都有五险一金;其他园教师大部分只有保险,无公积金;一级园到三级园无保险和公积金的教师占比逐渐增加。此外,在空间和设施设备方面,不同等级幼儿园没有明显的差异。
在课程实施方面,示范园在一部分变量上有一些显著优势,一级园在游戏规则的使用、幼儿作品的科学展示等变量上的表现超过了示范园,二级园与一级园在大部分变量上的差异并不大,三级园总体上落后于其他等级幼儿园。
在教学互动的表现上,总体来说,示范园略占优势,三级园仍处于劣势,但示范园与一级园差异不大,三级园和二级园也非常接近,各级园之间的差异在统计上都不显著。
在日常照顾方面,三级园在所有变量上都低于示范园和一级园,但是示范园和一级园几乎没有差异,一级园和二级园之间也差异甚微。
在教师的职业发展机会提供方面,示范园教师个人办公环境相对优越,同时,教师参加培训的次数、教师对培训的满意度等也都高于其他等级幼儿园。一级园和二级园没有发现显著差异,而三级园明显低于其他等级幼儿园。
在家园关系方面,示范园表现略高于其他等级幼儿园,但是在提供给家长的内容上,不同等级幼儿园没有显著差异,各级幼儿园普遍缺少教师与家长间深入、多样的沟通合作。
在认知、语言和健康体能这三个领域,示范园略微领先,一级园和二级园差异极小,在统计上不显著,而三级园稍有逊色。
在儿童的社会心理发展方面,示范园、一级园和二级园都十分接近,三级园落后少许。示范园的优势主要体现在儿童的艺术发展方面。这可能与示范园师资配备力量比较强有关,也可能是由于示范园的儿童更多参与了课外的商业培训。一级园和二级园在儿童艺术发展方面依旧相差无几,而三级园儿童在艺术欣赏和艺术表达方面都显著落后。
在控制了父母教育水平、家庭财产等儿童背景因素后,示范园即便和三级园相比,在认知、语言和健康体能方面的差异也都不再显著。而在心理和艺术发展方面,示范园与三级园相比仍然有一定的优势,但和一级园、二级园十分接近。
这一结果其实并不出人意料。该市的幼儿园评级方法主要反映了师资配备、教师福利等与投入相关的结构性质量,对过程性质量的评价权重低,标准模糊,对幼儿发展的情况则完全没有体现。这种评价方式势必导致幼儿园在办学中忽略课程实施质量和儿童发展情况。因此,建立以儿童发展为核心的评价体系是完善幼儿园评级制度,促进学前教育质量提升的关键。
面对社会对优质幼儿园的迫切需求,我们建议:应当为利益相关方提供科学解读的评价结果,防止因为信息不对称而造成以次充好的买方市场。
代际不公现象在低龄阶段已初露端倪
我们的分析结果表明:儿童发展的水平受家庭背景和幼儿园的共同影响。家庭经济文化背景相对弱势的儿童在心理等方面的发展都落后于优势家庭儿童,代际不公的现象在低龄阶段已经初露端倪。
国际上有大量的研究表明,为家庭经济贫困或处于其他不利环境的弱势家庭儿童提供优质的补偿性早期教育,能减少儿童入学时的起点差异,有助于提高弱势儿童未来在学业和工作上取得成功的几率,有效促进社会公平。
那么,我国的学前教育是否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这种社会补偿功能呢?我们的研究发现,从示范园到三级园,父亲具有高等学历比例逐渐递减:示范园为78.3%,三级园仅为40.5%。母亲的学历也出现相同的趋势:示范园有70%母亲具有高等学历,三级园只有38.3%。
此外,示范园中,农村户籍儿童占14.8%,而三级园这一比例则增至41.2%。儿童的家庭财产指数也从示范园向三级园依次递减。由父母共同抚养的儿童比例也依次降低。
我们的研究发现家庭经济文化背景相对优势的孩子更可能进入硬件条件优越的示范园,而家庭背景相对弱势的孩子则更可能在三级园聚集。
在我们的样本园中,所有示范园均为公办园,获得当地公共财政全额拨款,而所有三级园均为民办园,所获得的公共财政支持不足公办园的十分之一。因此,当地学前教育的社会补偿功能十分有限。
这种情况与我国学前教育发展的历史密切相关:新中国成立以后的相当长时间内,学前教育在我国的主要功能是为妇女就业提供保障条件。直到近年来,学前教育的教育价值、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才得到广泛的关注和认可。
优质的学前教育能帮助幼儿做好入学准备,提升入学表现,并且这种影响能一直持续到成年期。国家对弱势群体早期教育的投入可以在未来减少特殊教育的成本,降低违法犯罪的司法成本,降低社会救助比例,提高纳税额度。
因此,从促进公平和提高财政投入效率的角度,我们建议公共财政更多f 投入质量相对落后的三级园,特别是投入心理和艺术教育的师资、课程等,增强父母家庭教育知识等,给孩子们一条更公平的起跑线。
(作者为北京大学中国教育财政科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